关于开展2020年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0-06-18 20:26:24      阅读: 1271

关于开展2020年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2020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0〕3号)和《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见附件)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从事本科教学工作5年以上的在编教师。

3、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4、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5、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6、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二、推荐数量和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个人在所在二级学院(部、处、中心)报名,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对照条件,组织选拔后经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推荐1名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

2.按照通知要求,本次实行限额申报,每校限额推荐1人。学校综合研判后确定1名推荐人选并公示,报教委参与综合评定。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1.申报人所在部门推荐函1份(对人选情况、推荐程序、推荐意见进行说明,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等);

2.申报人所属党总支对推荐人思想政治情况说明1份;

3. 《宝钢优秀教师评审表》一式三份(申报系统自动生成,A4纸正反两面下载打印,印章齐全,勿擅改格式),评审表中须分别粘贴彩色照片。

4.另附彩色免冠2寸证件照1张(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部门和姓名);

5.相关佐证材料一份(评审表中列举的科研项目、获奖、专利及科研成果的证明复印件,成果著作类只需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以上均双面复印);

6.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情况一览表。

以上材料于2019年6月26日前报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同时将电子版发至912902231@qq.com。

联系人:张胜永 13524618991

 址:杨浦校区B楼102办公室

 

附件:1.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2.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情况一览表

  3.宝钢奖优秀教师评审表

附件1-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pdf

附件2-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3-宝钢优秀教师评审表.doc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