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2020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0〕3号)和《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见附件)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从事本科教学工作5年以上的在编教师。
3、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4、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5、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6、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二、推荐数量和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个人在所在二级学院(部、处、中心)报名,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对照条件,组织选拔后经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推荐1名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
2.按照通知要求,本次实行限额申报,每校限额推荐1人。学校综合研判后确定1名推荐人选并公示,报教委参与综合评定。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1.申报人所在部门推荐函1份(对人选情况、推荐程序、推荐意见进行说明,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等);
2.申报人所属党总支对推荐人思想政治情况说明1份;
3. 《宝钢优秀教师评审表》一式三份(申报系统自动生成,A4纸正反两面下载打印,印章齐全,勿擅改格式),评审表中须分别粘贴彩色照片。
4.另附彩色免冠2寸证件照1张(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部门和姓名);
5.相关佐证材料一份(评审表中列举的科研项目、获奖、专利及科研成果的证明复印件,成果著作类只需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以上均双面复印);
6.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情况一览表。
以上材料于2019年6月26日前报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同时将电子版发至912902231@qq.com。
联系人:张胜永 13524618991
地 址:杨浦校区B楼102办公室
附件:1.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2.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情况一览表
3.宝钢奖优秀教师评审表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