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校级教师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0-07-08 19:41:09      阅读: 1918

关于开展2020年度校级教师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

根据《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师创新团队创建办法(试行)》(沪城建人〔2020〕9号)的文件精神,鼓励跨学院、跨专业合作,聚焦优势资源,示范引领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打造、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高水平创新团队。现将我校2020年校级教师创新团队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团队类型

1.教学创新团队

2.科技创新团队

3.社会服务创新团队

二、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师德师风高尚,无违反师德师风情况。

2.创新团队原则上以国家骨干专业、市级一流专业或校级现有创新平台(包括实验中心、研究所、基地、团队等)为依托,重点扶持以专业群牵头申报的团队。团队成员应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合作研究的教学科研课题以及良好的合作机制和氛围,体现团队协作和创新能力。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学科教师共同组成。

3.创新团队带头人原则上应为我校一线教学科研人员,年龄上不超过55周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较高的学术能力、创新性思想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治学严谨、师德高尚,在相关领域有较大影响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团队中有较高的凝聚力,能够把握团队的研究方向和过程管理。其中:

1)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近五年主持过市级以及上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项目,或为市级(含培育)教学团队主持人,或者获得过市级教学成果奖。

2)科研创新团队带头人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具备扎实的前沿理论功底、宽广的学术视野及跨学科研究经历,主持过1项及以上市级或国家级科研项目。

3)社会服务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有企业或行业社会实践工作经历,符合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具有良好校企合作基础,近五年主持市级或国家企业重大科学研究课题1项,或主持完成横向项目到账20万及以上(人文社科类团队横向项目到账10万及以上)。

4.创新团队应具有合理的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结构。老、中、青比例适当,结构梯队稳定,具备可持续培养发展的基础,其中:

1)团队成员最少6人、最多不超过15人,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其中40周岁以下中青年教师原则上不低于1/2。

2)团队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相关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教师40%以上。

3)团队中应有稳定的校企合作单位企业专家的参与,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行业企业高级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

4)同一成员参加学校培育的创新团队的数量不得多于2个。

三、申报流程

1.本次遴选以科技创新团队、社会服务创新团队为主。教师创新团队应明确目标,突出任务导向,按任务组建,由组建团队的带头人如实填写《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创新团队申报书》,提供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

2.经所在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后择优推荐上报。涉及跨学院、跨专业参与创新团队建设的教师应主动向所在二级学院报备。已申报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视为校级教学创新团队,本次不用重新申报,但需完善《申报书》中的创建规划目标中的可量化任务指标及预算表。

3.人事处牵头教务处、科技处对申报团队进行资格初审。

4.组织校外专家评审答辩。

5.上报学校审批,择优确定入选建设团队。  

四、材料报送

1.各二级学院/部门认真学习落实《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师创新团队创建办法(试行)》(见附件1)及本通知,明确工作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2.申报团队负责人填写《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师创新团队申报书》(见附件2)、《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师创新团队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其中《申报书》中的创建规划目标要列出可量化的任务指标,预算总额依据创建团队规划目标确定,但不得超过学校文件规定的最高额度20万/年。

3.纸质申报书及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三份及申报相关佐证材料1本(请列出佐证材料目录,按顺序装订成册),于7月30日前报送人事处(杨浦校区B楼102室)。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912902231@qq.com

  五、联系人

人事处:张老师

联系电话:13524618991

邮箱:912902231@qq.com

附件:

1.文件: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师创新团队创建办法(试行)

2.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师创新团队申报书

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师创新团队推荐汇总表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0年7月8日

 


附件1:关于印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师创新团队创建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师创新团队申报书.doc

附件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师创新团队汇总表.doc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