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六次院长办公会议
纪要
2018年5月2日,学院2018年第六次院长办公会议在杨浦校区B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叶银忠、范文毅、郭洪涛、淦爱品、李进、杨秀方出席会议,张哲民、曹斌、刘颖(议题一、议题三)、张文杰(议题一)、王磊(议题一、议题三)、葛华(议题二、议题三)、尤优(议题三、议题四)、顾玲(议题三)、罗兴刚(议题五)、王晓卉(议题六)列席会议。会议由叶银忠主持。
会议有以下议题:
1.审议有关教学工作
会议听取了刘颖同志关于高校分类评价评估工作的情况汇报。鉴于学校刚经历合并融合过程,会议要求分类评价评估的相关数据和信息要从整体和发展角度进行整合,确保数据的客观真实性和完整性,体现学校现实情况和发展过程。要结合学校办学定位、成就和特色,撰写好学校自评报告。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和《2018-2019学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校历》。
2.审议有关后勤保障工作
会议听取了葛华同志关于学校后勤保障工作的情况汇报。会议同意启动奉贤、杨浦、宝山校区技防和消防维保工作,同意增补奉贤校区能源管理人员工资差额,同意启动奉贤校区外借仓库工作,同意增设杨浦校区学生宿舍栅栏围网。
3.审议学生宿舍调整方案
会议听取了尤优同志关于学生宿舍调整方案的情况汇报。会议同意按学生宿舍调整方案启动三年级学生进驻宝山校区工作,要求相关部门做好具体实施计划,落实安排好三年级学生的教学工作,做好宝山校区的学生管理和各项配套服务保障,加快开展杨浦校区学生宿舍布局调整。
4.审议有关资产管理工作
会议听取了尤优同志关于2017年度学校资产盘点工作的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资产管理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有关部门和二级学院要自觉增强做好资产盘点清查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和制度的学习,积极配合完成资产盘点清查工作。会议认为校企合作是学校办学的重要方面,校企合作中在校外使用的设施设备要遵循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资产管理部门要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落实保管人员,避免资产流失。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实施总则(暂行)》、《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库存物资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城建职业学院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城建职业学院资产委托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房地产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标管理暂行规定》、《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第三方招标代理单位管理暂行办法》及《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物资采购管理补充规定》。
5.审议有关基建工作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基建维修项目管理办法》、《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基建维修项目合同管理办法》、《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基建维修项目监理工作管理办法》、《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基建修缮项目档案管理办法》、《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零星维修项目管理办法》。会议要求后勤保卫处作为校内零星维修工作的一门式受理单位。
会议决定成立学校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6.审议有关人事工作
会议听取了王晓卉同志关于第四次校内招聘情况和教职工出国(境)研修培训申请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在进一步了解相关辅导员情况的基础上,按学校发布的文件和程序做好校内人员流动,并加强教学秘书队伍的建设。
会议要求教师工作部会同人事处、国际交流处对教职工出国(境)研修培训的遴选程序作进一步优化。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流程的若干规定》和《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