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做好干部后备梯队建设,促进学校改革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上海市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学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内设机构干部岗位公开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
(一)二级学院院长
市政与生态工程学院院长1名
(二)二级学院副院长
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副院长1名
市政与生态工程学院副院长1名
数字建造学院副院长1名
(三)科研机构副职
城市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1名
(四)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党总支部副书记1名
人工智能应用学院党总支部副书记1名
(五)职能部门副职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副主任(兼审计室主任)1名
教务处副处长(兼招生办公室主任)1名
团委副书记1名
二、任职资格和条件
(一)基本任职资格
1.在编在岗人员;
2.政治素质过硬,能认真贯彻校党委的决策决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3.具有较强领导管理能力和团结合作精神,能履行管理职能、开展业务指导、带领部门同志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4.具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文字、表达和创新能力较强;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二)岗位任职条件
1. 二级学院院长
(1)熟悉职业教育和上级有关教育教学政策、制度,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有专业建设、教学改革、科研项目实施、校企合作、师资队伍管理或专业实践领域的经验与特长,具有较强领导管理能力;
(2)能够制订二级学院工作规划、制度并有效推进落实,并能够对二级学院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地业务指导、检查、考核;
(3)一般应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且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或正科级岗位三年及以上的任职经历且副高专业技术职务;
(4)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职称或学历或年限条件。
2. 二级学院副院长、科研机构副职
(1)熟悉职业教育和上级有关教育教学政策、制度,具有专业建设、科研项目实施领域的经验与特长;具有一定管理能力,能独立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并能协助部门主要领导承担对部门其他人员的业务指导、检查、监督任务;
(2)能协助部门主要领导制订本部门业务有关的工作计划、报告、规章制度等;
(3)一般应具有副科级岗位或三星级辅导员二年以上的任职经历,或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4)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职称或学历或年限条件。
3.二级学院党总支部副书记
(1)熟悉职业教育和上级有关大学生管理法律、法规,具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日常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管理能力,能独立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并能协助部门主要领导承担对部门其他人员的业务指导、检查、监督任务;
(2)能协助部门主要领导制订本部门业务有关的工作计划、报告、规章制度等;
(3)中共党员,一般应具有副科级岗位或三星级辅导员二年以上的任职经历,或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4)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职称或学历或年限条件。
4.职能部门副职
(1)熟悉职业教育和公开提名公告中职能部门上级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具有公开提名公告中职能部门副职岗位相关联专业背景,具有一定管理能力,能独立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并能协助部门主要领导承担对部门其他人员的业务指导、检查、监督任务;
(2)能协助部门主要领导制订本部门业务有关的工作计划、报告、规章制度、规划方案等;
(3)党口职能部门的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一般应具有副科级岗位或三星级辅导员二年以上的任职经历,或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4)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职称或学历或年限条件。
三、干部公开提名的流程
1.本次公开提名采取组织推荐、他人推荐、个人自荐等形式。组织推荐由二级单位党组织、机关各党支部提名,他人推荐、个人自荐由学校教职工以个人名义提名或自荐。组织推荐、他人推荐、个人自荐均需填写相关推荐表(见附件)。
2.请于2022年8月3日(周三)16:00前将相关推荐表以E-mail形式发送至组织部门(zzbgb@succ.edu.cn)邮箱。
3.岗位公开提名作为初步了解后备意向人选的参考。依据推荐、自荐或他荐情况,党委组织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对被举荐者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同时组织意见征询,由组织部汇总后提出干部动议,报学校党委会审议。
4.对于暂无法提任的优秀后备意向人选,可在空岗干部岗位上挂职锻炼。
四、有关说明
1.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提名人选,可保留专业技术人员身份,按照学校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坚决抵制和防止跑官要官、拉帮结派、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工作期间由纪检办公室全程监督。
党委组织部:奉贤区南亭公路2080号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奉贤校区图文楼412室,邮编:201415,监督电话、传真:021-56603570,电子邮箱:zzbgb@succ.edu.cn。
中共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