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内设机构干部岗位公开提名公告
时间: 2018-04-04 14:47:29      阅读: 346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内设机构干部岗位公开提名公告

2018年第1号)

按照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已经核准《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岗位设置方案》,为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进一步做好干部选任,加快内设机构运行,促进学院改革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经校党委会讨论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内设机构干部岗位公开提名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名额

教务处副处长1名

科技处副处长1名

发展规划处(基建办)副处长1名

财务处副处长1名

团委副职岗位1名

二、任职资格和条件

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干部任职基本条件,各岗位还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

1.在编在岗人员;

2.能认真贯彻学院党委的决策决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3.现任正科级领导岗位或具有副科级岗位二年以上的任职经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且具有相当副科级管理岗位工作经历一年以上 

4.具有任职岗位相关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管理能力,能独立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并能协助部门主要领导承担对部门其他人员的业务指导、检查、监督任务;

5.能协助部门主要领导制订本部门业务有关的工作计划、报告、规章制度等;

6.党委机构、二级学院党总支(支部)副书记应为中共党员,具有三年以上党龄;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三、具体岗位要求

教务处副处长:

1.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民主,公道正派,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2.具有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经历,对教育教学管理有一定的研究,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学习和业务研究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富有进取和创新精神;

3.原则上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科技处副处长:

1.热爱科研管理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有团结合作精神和大局意识,为人正真诚实

2.具有较丰富的科研经历和较强的科研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分析能力,能为改进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提出合理化方案具有较强的组织、策划、沟通和协调能力,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3.系统掌握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工作细致,条理性强思路清晰快速反应能力强;

4.熟悉产学研业务,积极推动学院产学研各项工作,促进科研平台建设,熟悉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学院科研成果转化工作。

发展规划处(基建办)副处长:

1.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组织纪律性和大局意识,原则性强,工作作风扎实,吃苦耐劳,廉洁自律,有较强的敬业和奉献精神

2.了解高校办学规律和建设工程管理的基本要求,熟悉高校校园建设的基本程序和规范根据学校章程,负责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校园基本建设的前期规划、项目论证

3.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能较好地履行对项目设计、监理、施工的监管与协调工作,负责项目前期至竣工所有文件材料的收集、准备及报批报建工作,并做好相应资料的归档工作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项目规划和建筑管理的相关专业或工作经历者优先。

财务处副处长:

1.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民主,公道正派,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2.协助部门主要领导做好校内预、决算的编制、学校资金筹集及调控等工作

3.结合学校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日常报销、审核、支付、会计核算及学生收费等财务相关工作情况,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4.具有应有财务相关专业和财务管理工作经历,负责完成财政、教委相关文件起草和报表分析上报工作,以及相关专项工作。

团委副职:

1.中共党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0岁及以下,有较强的团队意识、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功底,热爱学生工作,有学生工作经历(曾担任学生辅导员、党支部书记者优先)、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共青团工作经验者优先;

2.具备负责校团委综合协调、团务管理、队伍建设、志愿服务和宣传等相关工作的能力;

3.具备协助上级领导处理校团委事务、创新创业学院管理、学生团队建设管理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的能力。

四、干部公开提名的方法

1.本次公开提名采取组织推荐、他人推荐、个人自荐等形式。组织推荐由二级学院党总支、行政教辅部门或党支部提名,他人推荐、个人自荐由学校教职工以个人名义提名或自荐。组织推荐、他人推荐、个人自荐均需填写相关推荐表(见附件)。

2.请于2018年4月11日(周三)16:00前将相关推荐表以书面形式,亲笔签名后,投入设在奉贤校区行政楼405的票箱内,也可以E-mail形式发送至组织部门邮箱:zzb@succ.edu.cn

、干部公开提名的程序

1.发布公告

依据人社局核定学校内设机构的干部职数及部门岗位职责,分批公布岗位及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开展组织推荐、自荐或他荐。每一名干部至多可被推荐两个岗位。

2.资格审核

依据推荐、自荐或他荐情况,党委组织部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被举荐者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

3.干部选配

由组织部进行汇总统计后,进行公开征询意见和评议打分,并将结果上报党委会审定。

4.确定任职预备人选

根据评议或征询意见结果,由校党委会票决任职预备人选是否进入考察。如无合适人选,不产生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

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征求学校纪委意见。

6.讨论干部任职方案

党委组织部门汇总考察情况,拟定干部任职方案,校党委会听取考察情况介绍,审议干部任职方案,经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内设机构干部拟任人选。

7.公示及任用

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干部办理就职手续。

、有关说明

1.以上岗位皆为学校正科级领导干部岗位。

2.入选以上岗位任职的干部,先按原职级到岗工作,而后再开展相关提任工作,期间绩效系数参照同岗位实职干部。

3.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干部,可选择保留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管理按照正科级领导干部执行。

4.坚决抵制和防止跑官要官、拉帮结派、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工作期间由纪检办公室全程监督。

党委组织部门举报地址:奉贤校区行政楼405室,电话:56603570,邮箱:zzb@succ.edu.cn

纪检办公室监督电话:奉贤校区行政楼113室,57460271,邮箱:jwjc@succ.edu.cn

附件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内设机构干部岗位推荐表(个人自荐)

附件2: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内设机构干部岗位推荐表(他人推荐)

附件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内设机构干部岗位推荐表(组织推荐)

 

                                                          中共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8年4月4日



附件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内设机构干部岗位推荐表(个人自荐).doc
附件2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内设机构干部岗位推荐表(他人推荐).doc
附件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内设机构干部岗位推荐表(组织推荐).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