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0年财政项目预算的补充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6月12日院长办公会议精神,请各部门、二级学院于2019年6月20日前完成其余70%的2020年预算项目(入库)工作,具体操作办法仍按5月9日《关于第二次报送2020年财政项目预算的通知》执行,学校将于6月21日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绩效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项目(专业)的必要性须由分管领导统一协调平衡;合规性由财务处、资产处审核。请各部门务必于6月20日前按时完成申报工作,逾期未交,视同不申报。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