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中国特色高水平骨干专业(群)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 2020-05-18 09:53:38      阅读: 3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中国特色高水平骨干专业(群)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1) 报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中国特色高水平骨干专业(群)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515-153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ZC20201049)

3、预算编号:00-20-W0233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中国特色高水平骨干专业(群)建设包含但不限于: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线上教学视频202个、微课39个、教学动画56个)、在线开放课程及课程资源库建设(在线开放课程12门、资源库课程建设3门)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亭公路2080号)

6、交付日期:2020年11月30日前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300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30000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报价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1〕181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正本声明函;如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5-18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5-25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1)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2)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注:以上资料上传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 2020-05-18 16:00:00至2020-05-25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1)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报价人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05月25日下午16点前携带上传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至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88号7楼进行报名信息完善。(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售价800元/本)。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5-29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年 05月29日下午13: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www.zfcg.sh.gov.cn

2、磋商地点: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88号7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1) 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2) 无线上网卡(也可自带手机连接个人热点);3) 开标时所用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4) 纸质报价文件副本肆份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报价文件内容一致,如果上传的电子报价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存在差异,以上传的电子报价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不作为评审依据;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1、 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报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报价文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报价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2、 报价人购买采购文件后若决定放弃投标的,请至少在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1天以邮件形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奉贤区南亭公路2080

地址:

上海市陆家浜路887

邮编:

201415

邮编:

200011

联系人:

盛利忠

联系人:

付荣、卢祖莉

电话:

57460186

电话:

021-33045877

传真:

021-57460186

传真:

33045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