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入职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申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
根据学校岗位设置和职称评聘相关规定,将开展新入职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入职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含事业编及人事代理人员);
2.按合同签订起始时间计算已满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已满见习期。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校教师的师德师风规范;
2.入职前已聘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按照原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申请;
3.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按照初级认定申请;
4.申请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须符合本人工作岗位及学校岗位设置方案相关规定。
三.申报流程
1.申报人员填写1份《新入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任申报表》,提交所在二级单位审核。
2.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见习期满,填写1份《应届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提交所在二级单位审核。
3.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对申报人员职业道德、师德师风、教学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填写考察结论及聘任意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统一提交至人事处。
4.人事处及相关部门汇总、审核后,提请学校审议聘任。
四.注意事项
1.新入职专技岗人员聘任岗位等级原则上为该专技职务最低岗位等级,如:初级聘任专技十二级,中级聘任专技十级,副高聘任专技七级。原单位已聘任在高一级岗位等级人员另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学生工作部”意见由人事处负责统一提交学工部审核;
3.请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于4月26日前将书面申报资料统一提交至人事处。
4.相关表格请附件下载。
联系人:李一娜 电话:57463763
人事处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