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学课时量计算暂行办法补充规定
时间: 2018-05-31 17:45:32      阅读: 380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教学课时量计算暂行办法补充规定

职业技能竞赛中指导教师是很重要的角色,指导学生学习最新的专业技术,这就需要教师深入企业一线,紧跟产业步伐,将自身的专业水平提升到一定的高度,才能有效的指导学生学习。为了更好地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对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学课时量计算暂行办法(沪城建院〔2017〕26号)中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第三部分  其他规定的第6条做如下补充规定

指导省市级A类竞赛,每个项目计酬不超过45课时;指导全国性A类竞赛,每个项目计酬不超过60课时。具体课时量的测算在不超以上标准的前提下,以竞赛辅导实施方案中的安排据实计算。

二、本补充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讨论研究,报学校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