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校内公开招聘(四)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结合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管理办法,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校内在编、在岗教职员工公开招聘。具体招聘安排如下:
一、对象
可以参加此次招聘的教职员工为在岗在编教职员工。专职辅导员参加此次招聘必须经过学工部的同意,并且在专职辅导员岗位上工作年限满6年及以上。
二、岗位及要求
用人部门 | 岗位名称 | 招聘 | 岗位要求 | ||
学工部 | 新时代劳模(工匠)精神教育中心 | 综合管理 | 1 | 1.能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 |
文案策划 | 1 | 1.能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 |||
大学生艺术团 | 管理/文案 | 1 |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大学生艺术团工作,有一定的艺术团管理经验,为人正派,品学兼优,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 ||
健康与社会关怀学院 | 教学秘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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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秘书 | 1 | ||||
公共管理与服务学院 | 专职辅导员 | 1 | 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五年以上,热爱本职工作,有文艺类特长。 | ||
教学秘书 | 1 | 1. 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 |||
行政秘书 | 1 | ||||
国际交流学院 | 教学秘书 | 1 |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 | ||
教务处 | 教学管理 | 1 |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1、请于2018年3月30日(周五)15:00前将申请表以书面形式,送到奉贤校区图书馆三楼303人事处。申请表上需要应聘者和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应聘者若为辅导员,还需要学工部领导签字同意。
2、每位应聘者最多能应聘两个岗位,不可重复申请。
四、招聘流程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人员校内招聘职位申请》。
2.人事处初审,各相关部门确认。
3.分管校领导审核。
4.学校审批。
5. 公示。
6.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审批同意后,由人事处签发《调配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城建学院人事处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