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学校各部门的国内公务接待活动。
2、流程:
3、节点说明
节点 | 流程流转 | 说明 | 备注 |
1 | 办公室(收到接待函)→是否校级接待 | 办公室在收到接待公函后,判定接待级别,若是校级接待,走1-2路线,若是非校级接待,走1-3路线。 | 开始 |
2 | 请示相关校领导是否接待 | 判定,若同意接待,走1-2-6路线,若不同意,办公室回复来函单位,说明情况,走1-2-4路线。 | |
3 | 联系相关部门(或二级学院)是否接待 | 判定,若同意,走1-3-6,若不同意,办公室回复来函单位,说明情况,走1-3-5路线。 | |
6-7 | 接待部门(填写审批单)→接待部门(编制接待方案) | 接待部门根据派出单位公函,填写《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国内公务接待计划审批单》。 | |
8-10
9-10 | 主要领导(审批学校层面接待)→接待部门(实施接待)
分管校领导(审批非学校层面接待)→接待部门(实施接待) | 学校层面公务接待由办公室编制接待计划,报请学校主要领导审批,由办公室实施接待; 其他公务接待由牵头部门编制接待计划,报请分管校领导审批,由牵头部门接待。 | |
11 | 接待部门(费用报销) | 公务接待活动结束后,接待部门按规定于15个工作日之内结算。 | 结束 |
4、表格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