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工作指南
时间: 2018-05-01 12:45:55      阅读: 4889

1、适用范围:学校各部门的国内公务接待活动。

2、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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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节点说明

节点

流程流转

说明

备注

1

办公室(收到接待函)→是否校级接待

办公室在收到接待公函后,判定接待级别,若是校级接待,走1-2路线,若是非校级接待,走1-3路线。

开始

2

请示相关校领导是否接待

判定,若同意接待,走1-2-6路线,若不同意,办公室回复来函单位,说明情况,走1-2-4路线。


3

联系相关部门(或二级学院)是否接待

判定,若同意,走1-3-6,若不同意,办公室回复来函单位,说明情况,走1-3-5路线。


6-7

接待部门(填写审批单)→接待部门(编制接待方案)

接待部门根据派出单位公函,填写《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国内公务接待计划审批单》。


8-10

 

9-10

主要领导(审批学校层面接待)接待部门(实施接待)

 

分管校领导(审批非学校层面接待)接待部门(实施接待)

学校层面公务接待由办公室编制接待计划,报请学校主要领导审批,由办公室实施接待;

其他公务接待由牵头部门编制接待计划,报请分管校领导审批,由牵头部门接待。


11

接待部门(费用报销)

公务接待活动结束后,接待部门按规定于15个工作日之内结算。

结束


4、表格下载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公务接待计划审批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