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首轮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完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确保教职工国家序列岗位聘任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先入轨、后完善”的原则,结合原三校岗位聘任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政策依据
(一)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
(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沪委办发〔2009〕40号)
(三)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0〕68号)
(四)市教委《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高校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人〔2014〕67号)
(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和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机构编制的批复》(沪编〔2016〕543号)
(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上海大学、上海商学院和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岗位设置方案的复函》(沪人社专〔2017〕211号)
(七)《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关于核准我院岗位设置方案的请示》(沪城建院〔2017〕20号)
二、首轮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根据国家对各类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聘用人员。各类各级人员的聘用条件不低于国家规定条件。
(一)各类各级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包括职业资格准入控制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各类各级岗位聘用入围条件
具体参见附件2、3、4。
三、首轮岗位聘用的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岗位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褚敏、叶银忠、范文毅、杨光辉、郭洪涛、淦爱品、李进同志组成,叶银忠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制定,部门、二级学院岗位聘用及其他重要事项的决策。
(二)学校成立岗位聘用工作组。工作组由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和组织部、人事处、校办、工会、财务处、科技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后勤保卫处、资产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政策的贯彻落实及相应实施细则的制定、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组织协调、各部门聘用结果的审核、政策解释等工作。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三)学校成立岗位聘用申诉工作组。工作组由分管工会工作的校领导和工会、教职工代表组成,该小组负责受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中的投诉与申诉,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的投诉与申诉进行调查取证,并予以答复。工作组挂靠在工会。
四、首轮岗位聘用的程序
(一)6月15日前,人事处公布学校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首轮各类各级岗位聘用职数、结构控制比例和基本聘用条件等事项。
(二)符合基本聘用条件人员填写相应岗位的“申请表”(为便于存档,申请表必须用A4纸张排版打印),提交至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负责人审签,原则上本部门、二级学院教职工应聘申报现所在部门相应岗位。
(三)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对申请人首次聘用条件进行初审,初步审核意见准确填报在申请表相应意见栏并签名盖章,报学校岗位聘用工作组审核。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学术材料复印件一份随“科研成果申报表”一并上报,于6月22日之前报学校岗位聘用工作组。
(四)学校岗位聘用工作组对申请人首次聘用条件进行初审,对申请人的材料及资格进行筛选、评议、核实、审查(职务职级、任职年限、进校时间、年度考核结果以人事处审查为依据,学术材料以科技处审查为依据)。
(五)人事处汇总同等级同任职年限需竞聘晋级人员基本情况和学术材料,科技处制定学术材料评定规则,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校学术委员会依据学术材料评定规则,讨论需竞聘晋级人员的学术水平,投票决定拟晋级人员名单。
(六)6月30日之前,人事处汇总首轮拟聘各类各级人员基本情况,提请学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议各类各级人员首次聘任,重点讨论岗位晋级人员的首次聘用,依据学校岗位设置实际、各二级学院核定的首次聘岗职数等决定首次聘岗结果。
(七)学校公示首次岗位聘用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委托各部门、二级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书。聘用期限从2018年7月1日开始。每年依据实际,结合业绩条件,动态晋级调整。
五、需要进一步说明的问题
(一)学校各类各级岗位首次聘用严格按照三大类岗位进行管理聘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采取“退二进一”或“退三进一”等方法,严格控制同等级岗位人员数量。对现有人员结构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将通过调整岗位、自然减员、调出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
(二)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时间按2006年工改要求的计算办法计算,即任职的当年计算在内。如2010年2月任讲师,则任职年限为8年,计算公式为2017-2010+1=8(年)。
(三)长期病休超过半年的人员不参加本次岗位聘任,其工资待遇按原职级标准执行,待病愈恢复工作后按任职条件参加正常的岗位晋升及聘任。
(四)人事代理人员暂维持原岗位相应职务职称等级不变,待符合学校的转编条件入编后,在不突破各部门、二级学院核定岗位职数的基础上,参照所在部门、二级学院在编人员聘用条件实施聘任。
(五)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参照学校同类人员聘任条件实施聘任。
(六)在本次岗位聘任期间,各类岗位的人员不得随意转岗。确需转岗的,只能在有校内招聘计划或有空缺岗位、符合相应岗位任职条件、履行规定的聘任程序下择优聘用,并经学校岗位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转岗。
(七)首轮岗位聘任将与教职工的国家序列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挂钩,不与教职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校内岗位聘任方案将另行制定。
(八)本方案由学校岗位聘用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解释,经党委会通过后公布实施。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首轮聘用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校专业技术岗位首轮聘用和管理工作,根据《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首轮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专业技术岗位设置
(一)设置原则
根据教学科研与学科专业建设相结合、个人业绩与资历贡献相结合、重点支持与统筹兼顾相结合的原则,有利于学校发展的总体要求,有利于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有利于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在教育教学、科学科研和学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设置现状
根据学校的内设机构、编制数及机构规格,我校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总量控制在全校岗位总数的80%左右,共分为12个等级,即二级至十三级,最高等级为正教授二级。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4%∶21%∶65%∶10%。内部等级比例见下表:
类别 | 正高级 | 副高级 | 中级 | 初级 | ||||||||
等级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十一 | 十二 |
结构比例 | — | 10% | 30% | 60% | 20% | 40% | 40% | 30% | 40% | 30% | 50% | 50% |
二、专业技术岗位的首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3.具备岗位所需的教育教学能力(实践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教学成绩显著。
4.具备高校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教师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二)入围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晋级入围年限是按照全校实际在编高、中、初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任职年限及上级文件规定的高、中、初内部结构比例要求测算,所有年限均高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任职年限。
1.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四级专业技术岗位,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完成规定工作量的,可申报四级专业技术岗位。
任四级专业技术岗位4年及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完成规定工作量的,可申报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2.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七级专业技术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完成规定工作量的,可进入七级专业技术岗位。
任七级专业技术岗位6年及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完成规定工作量的,可申报六级专业技术岗位。
任七级专业技术岗位18年及以上且已聘在六级专业技术岗位,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完成规定工作量的,可申报五级专业技术岗位。
3.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十级专业技术岗位,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完成规定工作量的,可进入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任十级专业技术岗位4年及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完成规定工作量的,可申报九级专业技术岗位。
任十级专业技术岗位12年及以上且已聘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完成规定工作量的,可申报八级专业技术岗位。
4.助教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所有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完成规定工作量的,可进入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任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6年及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完成规定工作量的,可申报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
(三)晋级规则
按照以上条件,申报晋级岗位的人数大于该级岗位结构比例规定岗位职数时,先比较该岗最低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任职年限,任职年限长者优先晋级,已经在晋级岗位等级人员原则上不降级;在任职年限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任职以来的贡献和业绩情况确定晋级。非教师系列(含教辅系列)岗位的,不作教学工作量方面要求,原则上相同任职年限下,优先考虑聘任专任教师专业技术岗。
三、有关说明
(一)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聘用不能突破高等级岗位的聘用数量,要兼顾历史因素,对学校合并前已聘任在专技晋升等级内且达到学校规定基本聘用条件的,如未能被相应专业技术职务高一级岗位聘用,至少保证按照原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职务最低等级的岗位。
(二)本细则中的教学科研成果,均指任现职以来取得的,项目均为结项,文章等均指独立或排名第一,任现职以来履职考核合格及以上。成果时间截至2018年5月30日。
(三)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所有科研项目、发表论文、教学科研获奖情况必须是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取得,且第一完成单位是原三校名称或上海城建职业学院[调入(任)人员除外]。非独立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等情况的,需要填写第一作者姓名和第一作者为非本校教职工的通信方式、该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情况,以及作为第一主编公开出版的规划教材、专著。
(四)专业技术岗位每年依据实际,结合业绩条件,动态晋级调整。
附件3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管理岗位首轮聘用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校管理岗位首轮聘用和管理工作,根据《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首轮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岗位总量与结构比例
根据上海市人社局批复和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规定,我校管理岗位总量设置占岗位总量的17%。管理岗位职员分为六个等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办事员分别对应管理岗位的五级到十级岗位职员。其中四级职员、五级职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市教卫工作党委确定。
二、聘用原则
(一)岗位归类,按岗聘用。
(二)首次聘任,不作晋升。
(三)尊重历史,平稳过渡。
(四)控制结构,留有余地。
三、实施范围
学校在编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专职事业编制人员。具体包括:
(一)校级领导和各部门、二级学院承担行政管理职责的管理人员(任学院非双肩挑中层管理职位、符合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且自愿选择专技岗位的中层干部除外)。
(二)职能、教辅部门部分专职从事行政管理与行政服务人员。
(三)市人社局核定的“双肩挑”岗位人员。
(四)管理岗位七级及以上岗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管理岗位首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思想政治表现符合高校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基本素质。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或者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入围条件
1.管理岗位八级及以上岗位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聘任到相应职员职级。
2.管理岗位十级职员任职满3年,任职期间考核合格,可申报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五、有关说明
(一)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事业单位聘任在“双肩挑”岗位上的六级及以上担任领导职务的职员可同时受聘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
(二)根据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使事业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的规定,本次聘用时,对未能进入干部提任程序的管理岗干部,按原任职级聘用在相应的职员岗位。
(三)具有硕士学位的新进管理岗位人员,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可直接聘为九级职员;从其他单位调入的管理人员,在调入时根据干部工作的有关规定明确其岗位等级。
附件4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工勤岗位首轮聘用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校工勤岗位首轮聘用和管理工作,根据《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首轮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设置原则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主要为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
二、设置现状
(一)工勤技能岗位分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二至五级4个技术等级,分别对应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二)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经上级部门核定,我校设置的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控制在全校岗位总数的3%,总共24个岗位,其中一级高级技师岗1个,二级技师岗1个,三级高级工岗6个,四级中级工岗12个,五级初级工岗4个。
三、工勤岗位首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获得人社局等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书。
(二)入围条件
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申报聘任到相应等级。
四、有关说明
(一)学校工勤岗人员比例较高,实际聘用后的工勤岗内部比例不能完全达到预设目标。依据岗位特点,通过打通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通道、后勤服务社会化及自然减员等方式,做好预案和疏导。
(二)在聘期内获得高一级工勤技能等级资格的人员,经学校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聘任后,执行相应等级的岗位工资。
附件5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岗位聘用申请表(专业技术岗位)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参加工 作时间 | 政治 面貌 | |||||||||||||||||||
学历学位 | 获得时间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现工作部门 |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级)及任职时间、年限 | 职务: 时间: 年限: | 现任党政职务及任职时间 | 职务: 时间: | ||||||||||||||||||||
申请岗位所在部门 | 申请岗位类别 | 专任教师 岗位 | 其他专业 技术岗位 | 专职辅导员 岗位 | |||||||||||||||||||
申请岗位等级 | 正高级 | 副高级 | 中级 | 初级及以下 | |||||||||||||||||||
3级 | 4级 | 5级 | 6级 | 7级 | 8级 | 9级 | 10级 | 11级 | 12级 | 13级 | |||||||||||||
近三年考核结果 | 2015年度: 2016年度: 2017年度: | ||||||||||||||||||||||
符合申报基本资格条件情况 | 1.近三年教学工作总量学时,曾担任课程门。 2.任现职(级)以来取得教学研究、科研成果(详见“科研成果申报表”)。 | 是否属于“双肩挑” | |||||||||||||||||||||
□是 □否 | |||||||||||||||||||||||
本人承诺: 1.所填内容完全属实;2.在受聘岗位期间,能够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申请人所在部门初审意见: 1.申请人所填内容:□属实 □不属实 2.是否符合所申请的申报条件:□符合 □不符合
负责人签名: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岗位聘用工作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学校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说明:1.在申请岗位类别、申请岗位等级相应的位置画“√”;2.在申报基本资格条件栏填写与申报岗位条件相关的内容,并附符合岗位聘任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3.现职称由外单位起聘的,应提供相应聘任证明;4.本表除”签字”必须手写外其余均可打印, 使用A4纸张,一式一份。 | |||||||||||||||||||||||
附件6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科研成果申报表
所在二级学院(部门): 申报岗位及等级: 填表时间: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政治面貌 | 健康 状况 | |||||||||||||||
最后学历及毕业学校、专业 | 最后 学位 | 从事专业 | |||||||||||||||||
竞聘岗位所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名称 | 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起始时间 | 其他同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 | 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 | ||||||||||||||||
现任党政职务 | 现任社会学术性兼任职务 | 是否双肩挑 | |||||||||||||||||
一、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 | |||||||||||||||||||
1.获奖 | |||||||||||||||||||
奖励来源 | 获奖项目名称 | 获奖等级 | 排名 | 年度 | |||||||||||||||
2.论文、著作 | |||||||||||||||||||
论文、著作名称 | 论文:刊物名称,时间,卷(期) 著作:出版社,时间 | 排名 | 收录级别 | ||||||||||||||||
3.科研项目 | |||||||||||||||||||
项目种类 | 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排名 | 年度 | |||||||||||||||
4.教学成果奖、教学团队、精品课程、实验(训)室建设成果 | |||||||||||||||||||
5.文体类专项成果 | |||||||||||||||||||
6.学术声誉及影响 | |||||||||||||||||||
二、部门聘用工作初审意见 | 三、学校科学研究委员会意见 | ||||||||||||||||||
年 月 日(部门公章) |
年 月 日(公章) | ||||||||||||||||||
四、学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意见 | |||||||||||||||||||
年 月 日(公章) | |||||||||||||||||||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 |||||||||||||||||||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岗位聘用申请表(管理岗位)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参加工作 时间 | |||||||||||
最后学历学位 | 获得时间 | 政治面貌 | 现工作部门 | |||||||||||
现任党政职务 及任命时间 | 职务: 时间: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级)及任职时间 | 职务: 时间: | |||||||||||
申请岗位所在部门 | 申请岗位名称 | |||||||||||||
申请岗位等级 | 处级副职 | 科级正职 | 科级副职 | 科员 | 办事员 | |||||||||
6级 | 7级 | 8级 | 9级 | 10级 | ||||||||||
近三年考核结果 | 2015年度: 2016年度: 2017年度: | |||||||||||||
申请人意见 | 本人承诺: 1.所填内容属实; 2.在受聘岗位期间,能够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申请人所在部门初审意见: 1.申请人所填内容:□属实 □不属实 2.是否符合所申请的申报条件: □符合 □不符合
负责人签名: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岗位聘用工作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学校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说明:申请岗位等级相应的位置划“√”。 | ||||||||||||||
附件8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岗位聘用申请表(工勤岗位)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参加工作 时间 | |||||||||||
最后学历学位 | 获得时间 | 政治面貌 | 现工作部门 | |||||||||||
申请岗位所在部门 | 申请岗位名称 | |||||||||||||
申请岗位等级 | 高级技师 | 技师 | 高级工 | 中级工 | 初级工 | 普通工 | ||||||||
1级 | 2级 | 3级 | 4级 | 5级 | ||||||||||
近三年考核结果 | 2015年度: 2016年度: 2017年度: | |||||||||||||
申请人意见 | 本人承诺: 1.所填内容属实; 2.在受聘岗位期间,能够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申请人所在部门初审意见: 1.申请人所填内容:□属实 □不属实 2.是否符合所申请的申报条件: □符合 □不符合
负责人签名: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岗位聘用工作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学校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说明:申请岗位等级相应的位置划“√”。 | ||||||||||||||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岗位聘用书
姓名 | 现岗位名称 | 所在部门 | ||||
现岗位类别 | 1.教学科研岗位 2.工程实验岗位 3.图书资料岗位 4.专职辅导员岗位 5.医疗卫生岗位 6.会计统计岗位 7.党政管理岗位 8.工勤技能岗位 9. 10. | |||||
现岗位等级 | 现岗位聘用时间 | |||||
首轮岗位聘用等级 | 首轮岗位聘用时间 | |||||
岗位说明:(由部门负责填写,包括教学、科研、管理及其他工作要求、岗位纪律)。
部门(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本人承诺:在受聘期内能履行上述岗位职责。
受聘人签字: 年 月 日 | ||||||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8年6月12日印发 |
说明:本表一式三份,请按原表规格打印或用蓝黑、碳素钢笔认真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