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4-11-26 13:26:25      阅读: 2503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

根据学校《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沪城建院〔2024〕72号)工作要求,组织开展2025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中、高级职务候选人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的申报范围及有关规定

1.本次将统一组织开展高校教师(含学生思政)、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实验技术、图书资料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技术能力的评议。

2.申报对象为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20256月30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属于本次申报范围。

3.申报对象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计算到2025630日。非在岗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待岗待聘、长病假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

4.申报学科,按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详见附件)

5.申报材料原则上为任现职以来近5年取得的学术、技术成果业绩成果截止时间至20241231日。

6.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承担第一责任;各二级单位对申报人提供的材料承担核实的责任,须对其学历学位、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论文论著、奖项、科研项目等情况逐一核实,各二级学院可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开展此项工作。

二、申报材料清单

高级提交材料清单:

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表》1份;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议报送材料登记表》1份;粘贴于材料袋上

3.《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2申报系统生成后提交,本人签字);

4.《学术、技术能力评议表》1份申报系统生成后提交

5.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6.申报高校教师系列须提供高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或2024年认定申报证明)。

7.学术、技术成果材料代表作及校内X项

8.申报学生思想系列高级,须提供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荣誉证书复印件1份。

中级提交材料清单:

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表》1份;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议报送材料登记表》1份;

3.《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2申报系统生成,本人签字后再提交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5.申报讲师须提供高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或2024年认定申报证明); 

6.学术、技术成果材料代表作及校内X项)。

7.申报学思政系列讲师,须提供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荣誉证书复印件1份。

申报人将以上材料清单按照顺序纸质材料装入材料袋后提交人事处;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succ.edu.cn。

三、时间安排

1.20241210日前,申报教师将材料提交人事处,授权个人账号后登陆职称评审平台填报12月20日前完成平台申报,提交系统生成的《学术、技术能力评议表》《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

2.20251月10日前,组织开展师德及教育教学能力考察,申报材料公示无异议,集中外送评议。

3.20253月反馈评议结果(具体根据实际评议进度)。学校7月份组织开展校内综合评议及聘任会议根据高级职称聘用空岗职数择优竞岗聘任。

四、注意事项

1.外送评议启动线上平台填报,个人代表作须上传佐证材料,非代表作无须上传佐证材料。

2.作为个人代表作的著作、教材须提供出版社证明,注明个人具体承担章节、内容及字数等情况。

3.相关文件、表格等请附件下载,未尽事宜请与张老师联系,电话57464112。

 

中级-申报材料清单.zip

高级-申报材料清单.zip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