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专职组织员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组织员选好、选准,根据党内法规有关规定、市教卫工作党委相关文件精神以及《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专职组织员队伍管理暂行办法》沪城建院委〔2022〕13号,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以下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李伟娣,女,1983年8月出生,汉族,籍贯江苏盐城,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讲师,2008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工作人员,现任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工作人员,拟任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公共管理与服务学院专职组织员(兼综合办公室主任)。
上述公示对象需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24日~11月30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党委组织部反映。联系电话、传真:021-56603570 ;电子邮箱:zzbgb@succ.edu.cn;联系地址:奉贤区南亭公路2080号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图文楼412;邮编:201415。
党委组织部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将核实情况作反馈。
中共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