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城建院学〔2018〕11号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和办法
时间: 2018-11-15 15:17:25      阅读: 1046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和办法

(沪城建院学〔2018〕11号  20181115印发

一、先进评选类别

)先进集体

文明班级、优秀团支部

)先进个人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

二、先进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文明班级

1具有一支团结向上、积极肯干、以身作则、热心为学生服务、有威信的班团干部队伍。

2)全班学生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遵纪守法,班级凝聚力强。

3全班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风气浓厚,学习成绩总体良好。

4全班学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与文明宿舍、文明教室的创建,学生宿舍教室整洁卫生。

5积极参加学校二级学院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在校园文明建设、社会实践、无偿献血、青年志愿者活动、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成绩突出。

6)本学年全班无一人受记过(含)以上处分。

2.优秀团支部

1)支部战斗力强,组织制度健全,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和组织生活会。

2)支部所在班级凝聚力强,集体意识浓厚。

3)能大胆发挥团组织力量,带领支部团员开展各项团队活动,勇于创新,成绩显著,团员意识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爱心活动、无偿献血、团委推优等方面都走在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前列。

4支部团干部以身作则、学习努力、工作积极、关怀个体,在组织中有较高的威信,积极参加学校内外各项有益活动。

5)支部团员民主评议优秀率高,无不合格团员,无人因违纪受到处分。

6)支部各寝室各项指标评比均名列前茅,学习成绩较好。

(二)先进个人

1.三好学生(从学校奖学金获奖者中民主评选产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2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加学校二级学院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在校园文明建设、社会实践、无偿献血、青年志愿者活动、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成绩突出。

3)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法纪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勇于同不良现象和违纪行为作斗争。

4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和帮助同学,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得到师生好评。

5)有良好的文明习惯,爱护公物,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整洁,在创文明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6)坚持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良好。

7)必须获得学校三等以上奖学金。

2.优秀学生干部(从学三好学生中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做好社会工作方面成绩显著的学生干部中民主评选产生)

1)在政治思想上和日常学习生活中表现突出,群众基础扎实,有较高威信。

2工作积极主动,甘于奉献,服务意识强,富有开拓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出显著成绩。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在校园文明建设、社会实践、无偿献血、青年志愿者活动、社会公益活动的组织参与上成绩显著。

5体育成绩优良,积极带动同学参加体育锻炼,做好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

6)必须在班中担任班团干部半年以上。

3.优秀毕业生

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且入学以来未出现不及格课程(不含补考)、学习成绩优良、至少已获得一份职业技能资格证书表现突出者中民主评选产生。

4.优秀团干、优秀团员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在两个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

2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较高的团员模范意识和组织意识,工作积极负责。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奉献精神,乐于为同学服务,团员民主评议达到优秀。

3)立足本职工作,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工作勤奋,有创新意识。

4)在校园文明建设、社会实践、无偿献血、青年志愿者活动、社会公益活动的组织参与上成绩显著。

5在团队活动中成绩突出,并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表达能力。

6)获得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或级以上奖励的可优先考虑。

7优秀团干必须在班级、二级学院或学担任团干部半年以上。

三、先进评选和奖励办法

文明班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在每年9—10月份,结合学生学年小结,与奖学金评定工作同时进行;优秀毕业生评选在每年4—5月份,结合毕业班学生奖学金评定同时进行。

)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的评选在每年4—5月份,采取基层团组织推荐,学校党委、团委根据上报材料及事迹审核决定的评选方法。

)建立学校二级学院两级评审组织,学校学生处、团委负责日常评审工作。

文明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程序:在班级、学生自评的基础上提出申请;各二级学院审核申请材料,确定获奖初选名单,上报学生处;学生处审核初选名单后上报学校学生奖助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学生奖助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上报院长办公会;院长办公会通过后,进行公示

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选程序为:通过团员自我鉴定、支部集中评议选举后产生初步名单,再经基层组织审核同意和公示后,报学校团委;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经基组织推荐,通过公开答辩、公示后,上报学校党委。

)各类先进均须填写登记表,先进个人登记表归入本人档案。

)评选名额

文明班级:全班级总数15%;

优秀团支部:团支部总数15%;

三好学生:奖学金获奖人数的6%;

优秀学生干部:班团干部总数的1%;

优秀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人数的6%;

优秀团干:团员总数1%;

优秀团员:团员总数5%。

优秀团支部按评选标准择优评选。

四、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处、团委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