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前公示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沪城建院委〔2019〕50号,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按姓氏笔画排序)进行任职前公示。
范平平,女,1988年10月出生,汉族,籍贯河南台前,研究生学历,教育学硕士学位,讲师,2015年6月参加工作,201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专职辅导员,现任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党总支部委员(负责学生工作),拟任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党总支部副书记。
金佳,女,1986年6月出生,汉族,籍贯上海,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2008年9月参加工作,200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经济贸易学院组织员兼综合办公室主任,现任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公共管理与服务学院组织员兼综合办公室主任,拟任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副主任(兼审计室主任)。
顾玲,女,1978年8月出生,汉族,籍贯上海,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学位,副教授,2002年7月参加工作,201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工作人员,现任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拟任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务处副处长(兼招生办公室主任)。
上述公示对象需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10月10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党委组织部反映。联系电话、传真:021-56603570 ;电子邮箱:zzbgb@succ.edu.cn;联系地址:奉贤区南亭公路2080号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图文楼412;邮编:201415。
党委组织部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将核实情况作反馈。
中共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