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河南北路校区地下室防水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 2018-07-19 10:18:10      阅读: 4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河南北路校区地下室防水整修工程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2)本次磋商需要网上报价,报价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4)安全生产许可证;5)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河南北路校区地下室防水整修工程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718-375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ZC20181096)

3、预算编号:00-18-5098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河南北路校区地下室防水整修工程(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30日历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670000.00元(国库资金:67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8-07-19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7-26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6)施工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注:以上资料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7-19至2018-07-26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在上述时间段内(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述资质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各1套至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88号7楼室进行现场初审,通过初审及交纳文件购置费的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报价。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8-07-31 14: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8年07月31日下午15时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88号7楼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88号 7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响应文件副本肆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不作为评审依据。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持响应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 本公告有效期至2018年07月26日止2、 本项目的标书费:500元/本(售后不退)3、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报价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报价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奉贤区南亭公路2080号              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88号7楼

联系人:何家辉                          联系人:付荣

联系电话:57460186                      联系电话:021-33045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