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教职工暑期疗休养工作通知
时间: 2019-06-06 10:48:50      阅读: 1247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教育系统教工暑期疗休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经疗休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启动疗休养工作,由学校人事处主管,授权学校工会具体组织开展2019年学院教职工疗休养活动。具体工作事宜如下:

一、疗休养时间、路线和经费

1.疗休养时间:201978月;

2.疗休养地点:根据市教育工会推荐的2019年疗休养点安排及选择5条疗休养路线:

A.云南(普者黑),双飞双动6

B.云南(丽江),双飞5

C.广西(巴马),双飞6

D.甘肃(兰州),双飞6

E.内蒙(呼伦贝尔),双飞5日(详见附件)

3.学校福利经费使用计划。

二、疗休养对象

1.参加对象:原则上要求201911日在学校(含原三校)工作满五年以上(原本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调入人员连续计算工作年限)教职工;

2.优先原则:原则上按工作年限长短顺序安排,可优先考虑各类先进模范、骨干教师的教职工。适当照顾临近退休的教职工;

3.疗休养人数:符合相关条件者自愿报名参加,原则上以各部门总人数按照不超过25%的比例商定名单。

三、具体工作安排:

1.65,召开学校疗休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商定疗休养工作方案;

2.612日,部门按照优先原则商定疗休养名单并完成线上平台报名;

3.614日,确定疗休养名单,并完成最终路线调剂;

4.6月中旬,与各疗休养线路旅行社签署疗休养协议;

5.78月,工会组织疗休养团赴各地参加疗休养活动。

四、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教职工疗休养活动每4年为一轮,疗休养对象一般为工作满5年以上的教职工,每一轮次同一教职工只能享受一次,不得互相顶替。每年11日之后退休的教职工可以按照轮转情况参加当年的疗休养。4年内不报名参加疗休养的教职工视作自动放弃,无其它经济补偿,如果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在本轮参加的,下一轮优先。

2.教职工应在确保身体健康的状态下报名参加疗休养活动,并妥善安排好时间。一经报名成团后,因个人原因退出的教职工将视作已享受本次疗休养,不作其他经济补偿,参加疗休养的教职工不能携带家属(包括自费)

3.若有疗休养线路报名人数不足发团人数,经协商后将取消该线路并入其它备选线路。

4.疗休养期间安排一定的参观景点,根据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教育系统教工暑期疗休养工作的通知》精神,产生的景点门票须自理,教职工可自愿参加。

5.工会确定每条线路负责人(领队),所有参加疗休养人员必须遵守纪律、服从指挥、注意安全、相互关心、相互照顾。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人事处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966


 

附件:2019年教职工疗休养路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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