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
以考代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系、部):
2018年度以考代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以考代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对象的申报范围
1.通过全国或上海市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获得属于专业技术职称系列资格,符合学校岗位设置方案中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类型的在职在岗人员。
2.所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应与申报人员现工作岗位相适应。
3.申报人员应具备的学历和任职条件须符合《<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实施细则》(沪教委人【2011】94号)的要求(附件1)。
二、申报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以考代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
4.业务工作总结一式两份。
三、申报时间
请于2018年10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人事处。
相关文件、表格请在附件下载,如有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李一娜联系,电话57463763。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人事处
2018年9月20日
01-《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实施细则》沪教委人(2011)94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