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 |||
报建编号: | 2302FX0014 | 标段号: | C01 |
招标人: |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奉贤区南亭公路2080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何老师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1-57401586 |
招标标段名称: |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奉贤校区学生宿舍楼维修工程(第二批) | ||
建设地点: | 上海市奉贤区南亭公路2080号 |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 项目位于上海市奉贤区南亭公路2080号。项目总投资4790.13万元,建安工程费4191.74万元。主要实施内容为:1号、6号、7号宿舍楼整体屋面维修工程(含保温)、外立面维修工程、室外装饰装修工程、室内门窗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8号宿舍楼屋面维修和外立面维修工程等,项目维修总面积15704平方米。 |
工程总投资: | 4790.13万元人民币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4191.74万元人民币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39028498.00元人民币(3902.8498万元) |
施工工期: | 90日历天。 |
其他说明: | 1、投标单位在施工投标时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必须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注明的注册建造师一致,不得更换;2、本次资格预审办法采用合格制(方法二:招标人在审查委员会评审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决策机制,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资质要求: | 施工资质要求第一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及其以上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 ||
业绩要求: |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在近5年(2018年4月至今),承接过建安费用大于2800万元的装修/修缮/大修工程(类似项目业绩以投标单位填写的合同报送编号(项目编号)在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本市项目)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外省市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所载时间或备案时间为准) | ||
信用分要求: |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等于60分。 | ||
其他要求: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2023年04月25日 00时00分到2023年05月05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1-33312773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5月10日 10时00分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 ||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5月16日 00时00分到2023年05月21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06月05日 10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是 |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etu365.com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奉贤区建设和交通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1、同一公司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当同一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出现报名超过两家时,按以下方式处理:由招标人在资格预审审查委员会评审合格的申请单位中确定不超过2家入围投标(可以为0)。 2、当实际投标报名单位<7家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