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长三角地区高校访问学者
派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实施方案》(浙教办师〔2020〕5号)安排,为做好我校高校访问学者交流工作,现将2020年度长三角地区高校访问学者派出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派出时间及范围
长三角三省一市高等学校互派骨干教师进行访问学习研究,时间为1学年,计划于下学期启动交流访学计划。接收学校为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5所本科、5所高职,共10所,请根据附件1上海派出范围开展访问学者的推荐工作。
二、派出教师基本条件
有强烈的事业心、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一般具有高校副高及以上职称(特别优秀或特殊人才可放宽职称要求),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年龄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原则上应当为选派高校学科带头人或学科带头人后备人选。
三、派出名额安排
每个学院限推荐1名派出教师候选人。
学校统筹后推荐1名教师报送上海市教委。选派教师纳入上海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资助计划。
四、材料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于6月15日前,填报《2020年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申报教师个人简历》(附件3)各一份,纸质版交人事处(杨浦校区B楼102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Word版本和盖章扫描PDF版本)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张胜永
电话:13524618991
邮箱:912902231@qq.com
附件:1.2020年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接收学校信息汇总表
2.2020年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
3.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申报教师个人简历
附件1.2020年长三角地区访问学者计划接收学校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2.2020年长三角地区访问学者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xls
教委通知-关于组织开展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派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