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专科高等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教育”人才贯通培养
试点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专科高等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教育”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高〔2017〕3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专科高等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教育”人才贯通培养(以下简称“高本贯通”)试点申报工作,现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有关本项目试点申报工作的要求及申报文本、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我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材料
1.本科院校和高职高专院校联合申报试点的公文(加盖两校公章)。
2.填写上海“专科高等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教育”人才贯通培养试点项目申报文本(见附件1)。
3.填写 “专科高职-应用型本科”人才贯通培养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2)。
4、提交相应的佐证材料。
二、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申报部门于2020年12月1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报送至教务处,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1046093387@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奉贤校区图文信息楼315室;
联系人:张 云 电话:37583260、13918999972;
陆春华 电话:37583973、18918958941。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教务处
2020年10月23日
附件1 上海“专科高等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教育”人才贯通培养试点项目申报文本.doc
附件2 “专科高职-应用型本科”人才贯通培养试点项目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