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
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关于开展2016年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评议具体事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学院在岗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包括专职辅导员、院(二级学院)分管及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
二、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1、申报教师在上海市教育评估院网站(网址:http://www.seei.edu.sh.cn),下载相关文件及表格,路径为:→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6年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评议具体事宜的通知”→附件下载
2、申报教师的材料于2016年12月2日前将材料交组织人事处。
联系方式:奉贤、宝山校区 楼佳丽 56603570
杨 浦 校 区 李 婕 31151296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组织人事联合工作小组
2016年11月25日
关于开展2016年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通知(学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