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时间: 2019-06-11 14:16:21      阅读: 1195

各二级学院(部)、附属中专:

为认真贯彻中央、市委、市教委和我校关于因公临时出国(境)的各项规定,配合做好2020年出国(境)经费审核报批工作,现将申报2020年因公出国(境)团组计划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各二级学院、部门、附属中专拟于2020年度执行的出国(境)任务,包括我校自行组团项目、随中央部委、本市或外省市组团派出人员项目、国家外专局批准的我校人员赴国外培训等。

二、 申报原则

各单位应紧密结合2020年度本单位外交流合作、学科建设、科研合作和师资队伍培养等工作的实际需要,并坚持因事出访、因事定人、人事相符、厉行节约、务实高效的原则,申报本单位教师或干部因公出访计划,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三、申报流程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申报工作,认真研读相关政策(可参考我处2018年下发的《常用外事政策文件汇编》),经集体讨论后填报《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计划申报书》,并提交至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提交材料包括:

1. 纸质版表格:由部门领导签字,加盖学院或部门、单位公章后,将纸质版材料(单面打印)报送至奉贤校区图文楼304室;

2. 电子版表格:发送至邮箱:gjjlc@succ.edu.cn。

四、 申报时间

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 计划执行

学校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将严格审核各单位报送的计划,并由校党委会审核批准后,统一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市教委、市外办(市台办)批准后方可执行。

原则上不受理计划外出国(境)项目,即凡最终未列入2020年因公出国(境)计划的团组(人员),将不受理其因公出国(境)任务申请。

六、 联系方式

电话:57461510,13564392913  联系人:祝呈琦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2019年6月10日

附件: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计划申报书(XXXX学院部门处室).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