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长三角地区高校访问学者
派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上海市教委相关工作通知,现开展2024年度长三角地区高校访问学者派出人选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派出时间及范围
长三角高等学校互派骨干教师进行访问学习研究,时间为1年,共2个学期,计划于今年秋季开学启动交流访学工作。接收学校为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的10所本科高校,请根据接收学校和专业(附件1)开展访问学者的推荐工作。
二、选派范围和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在职青年教师,年龄45周岁以下,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教学和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
3.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破格推荐。
三、派出名额安排
学校择优推荐1-3名候选人,请各二级学院(部)根据工作安排和师资培养计划,结合年度经费预算安排,择优推荐派出教师(注意避免与其他计划重复申报),并指导教师制订访学研修计划,明确访学期内教师研修目标和任务。
经学校审议,报市教委遴选后派出至苏浙皖接收高校开展访学。
派出教师纳入上海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资助计划,由各二级学院按照国内访学经费来源保障交通、住宿(如果收费)等费用,教师派出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接收学校尽可能利用学校的宿舍、食堂,为交流教师提供或协助安排食宿,且不向交流教师收取学费。
四、材料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部)组织推荐派出教师填写《2024年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申报教师个人简历》,将电子版(Word版本和盖章扫描PDF版本)于7月11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289842546@qq.com。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15800744848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