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按照《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人员校内流动暂行规定》,经校内招聘流程,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同意以下人员校内调动。现对拟调动人员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现工作部门、工作岗位
调入部门、工作岗位
1
时 慧
女
基础教学部 行政秘书
发展规划处(基建办)
档案管理
2
孟晓璇
健康与社会关怀学院 专职辅导员
团委、工作人员
公示期至2018年6月4日,如有异议,可联系人事处,联系人:李会娟,联系电话:57463763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人事处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