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为保障学生日常生活所需,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系统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管理细则》、《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系统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总则》的规定,对我校奉贤校区及杨浦校区部分房屋实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出租房屋基本情况和租赁期限
(一)本次公开招租房屋及经营范围:
杨浦校区 | 地点:军工路2360号 | 面积(平方米) |
西饼屋 | 46 | |
便利店 | 72 | |
洗衣房 | 34 | |
移动基站 | 30 | |
奉贤校区 | 地点:南亭公路2080号 | 面积(平方米) |
西饼屋 | 82.10 | |
超市 | 216.40 | |
文印店 | 17.45 | |
眼镜店 | 17.28 | |
通讯器材店 | 18.38 | |
自助饮料机 | 台 |
(二)本次公开出租房屋的租赁期限为一年,自移交之日起算。
二、出租方式、出租范围、报名对象
(一)出租方式:采用公开招租方式。
(二)报名对象
1、报名人为境内外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
2、报名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根据市教委规定事业单位出租房屋及构筑物,对以下租赁用途不得出租:
(1)对教育环境有影响的网吧、洗浴、发廊、按摩等服务业
(2)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食品、工场等加工业。
(3)其他影响事业单位工作环境的用途。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7年 6月28日至2017年7月4日 。
(二)报名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亭公路2080号图文信息楼309室。
四、报名人报名时应向招租方提交以下材料
(一)法人、其他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须2份。
(二)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联系人:汪丽萍
联系电话:57460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