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做好干部后备梯队建设,促进学校改革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上海市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学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内设机构干部岗位公开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
健康与社会关怀学院副院长1名
公共管理与服务学院副院长1名
经济贸易学院副院长1名
数字建造学院党总支副书记1名
二、任职资格和条件
(一)基本任职资格
1.在编在岗人员;
2.政治素质过硬,能认真贯彻校党委的决策决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3.具有较强领导管理能力和团结合作精神,能履行管理职能、开展业务指导、带领部门同志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4.具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文字、表达和创新能力较强;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二)岗位任职条件
1.二级学院副院长
(1)熟悉职业教育和上级有关教育教学政策、制度,具有教学管理、专业建设、科研项目实施领域的经验与特长;
(2)具有一定管理能力,能独立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并能协助部门主要领导承担对部门其他人员的工作安排、检查、督办任务;
(3)能协助部门主要领导制订二级学院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等有关的工作计划、报告、规章制度等;
(4)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科研素养高,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5)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职称条件。
2.党总支副书记
(1)熟悉职业教育和上级有关大学生管理法律、法规,具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日常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经验;
(2)具有一定管理能力,能独立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并能协助部门主要领导承担对部门其他人员的工作安排、检查、督办任务;
(3)能协助部门主要领导制订本部门业务有关的工作计划、报告、规章制度等;
(4)中共党员,一般应具有副科级岗位二年以上的任职经历,或者三星级辅导员二年以上的任职经历,或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5)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职称或学历或年限条件。
三、干部公开提名的流程
1.本次公开提名采取组织推荐、他人推荐、个人自荐等形式。组织推荐由二级单位党组织、机关各党支部提名,他人推荐、个人自荐由学校教职工以个人名义提名或自荐。组织推荐、他人推荐、个人自荐均需填写相关推荐表(见附件)。
2.请于2022年11月1日(周三)16:00前将相关推荐表以E-mail形式发送至组织部门(zzbgb@succ.edu.cn)邮箱。
3.岗位公开提名作为初步了解后备意向人选的参考。依据推荐、自荐或他荐情况,党委组织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对被举荐者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同时组织意见征询,由组织部汇总后提出干部动议,报学校党委会审议。
4.对于暂无法提任的优秀后备意向人选,可在空岗干部岗位上挂职锻炼。
四、有关说明
1.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提名人选,可保留专业技术人员身份,按照学校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坚决抵制和防止跑官要官、拉帮结派、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工作期间由纪检办公室全程监督。
党委组织部:奉贤区南亭公路2080号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奉贤校区图文楼412室,邮编:201415,监督电话、传真:021-56603570,电子邮箱:zzbgb@succ.edu.cn。
中共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