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人〔2011〕26号,以下简称“资助计划”)和《关于实施高校新教师岗位培训的通知》(沪教委人)〔2013〕49号)和《关于开展教师在线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沪教委人〔2020〕5号)精神。2020年 “资助计划”申报工作将紧密围绕课程思政和在线教学能力提升开展,更好地体现全媒体时代下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参加过2019年新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青年教师(已获得过本计划资助的教师除外)。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道德,立足本职工作,事业心强,有奉献精神,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3.具有发展潜力,有投身教学、科研志向,能胜任并完成规定的本学科课程教学,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
5.已入选其他更高等级人才计划并获得资助的教师不再列入本计划。
二、申报主题
2020年“资助计划”申报主题聚焦两点:一是继续推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进学术、进学科;二是结合抗疫工作进一步提升教师在线教学能力,掌握在线教学基本知识与技能,提高教师在线教学水平与课程运行管理水平。请各有关部门根据2020年选题指南(详见附件1),为入选的培养对象选派一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学、科研工作经验丰富的专职指导教师,辅导青年教师结合自身岗位的教学研究工作,开展申报。每位青年教师须完成课程思政和在线教学两项选题。对于两个方向的选题可以分开申报阐述,也可以融合为一个题目进行申报。
三、经费资助
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评选出重点推荐项目(一般不超过总数的四分之一)和一般推荐项目。对重点推荐项目的资助标准为5万元,对一般推荐项目的资助标准为4万元(其中专职导师指导费5000元)。对参加新教师培训获优秀的学员在原资助标准上另行增加1万元。项目资助期为两年,期满后将组织项目结项评估,遴选课程思政与在线教学相关优秀成果,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表扬。
四、申报与审核
1.3月29日—4月3日 符合申报条件的青年教师本人填写《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请书》(见附件2),需将导师填写的培养计划及推荐意见录入到《申请书》。二级学院/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申报者发送《申请书》电子版至教务处邮箱jwc@succ.edu.cn。
2. 4月4日—4月6日 教务处组织评审,择优推荐培养资助青年教师人选,并把推荐申报教师修改完善后的课题项目《申请书》电子版打包发送到人事处邮箱rsc@succ.edu.cn。
3. 4月7日—4月9日 经学校党政领导讨论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3. 4月10日—4月12日学校人事处组织推荐人员申领网上申报用户名和密码并登陆上海市教卫人才网(www.shjwrc.edu.sh.cn)完成网上申报,推荐人员将网上自动生成的《申报表》双面打印一份交导师、所在二级学院/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学校人事处。
4. 4月13日 学校网上审核后上报市教委。
教务处联系人:孟春 联系电话:31118788-218
人事处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31118788-205
地点:杨浦校区B楼综合办公室102
《附件1:2020年研究选题指南》
《附件2: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请书》
《附件3: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0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