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2018级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根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及上海市教委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新时代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规格要求以及学校办学定位与人才培养特色,对我校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做出如下说明。
一、指导思想
人才培养方案是实现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的总体设计蓝图和实施方案,是实施人才培养和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也是学校对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基础性文件。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要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依据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紧扣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总体目标,瞄准行业、企业对人才的实际需求,科学设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规划人才培养环节,优化组合课程设置,创新以现代学徒制为特征的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探索既符合国家标准,又满足市场需要,还独具自身特色的人才培养之路。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德技并修
应体现以学生为中心,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将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和工匠精神培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处理好公共基础课程教学与专业课程教学、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注重实践教学,促进学生德技并修、全面发展。
(二)坚持标准引领,促进特色发展
以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为基本遵循,主要包括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公共基础必修课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备规范)等,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有关课程设置、教育教学内容等方面的要求,对接有关职业标准,服务地方和行业发展需求,鼓励高于标准、体现特色。
(三)坚持多方参与,促进产教融合
方案制定工作计划、方案研究起草、论证审定等各环节要注重充分发挥行业企业作用,要充分考虑学校师生意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避免闭门造车、照搬照用;方案整体设计应体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新要求,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落实到人才培养过程中,课程教学内容及时反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
(四)坚持科学规范,促进开放共享
方案制订流程规范,内容科学合理,适当兼顾前瞻性,文字表述严谨,体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作为学校教学基本文件的严肃性,具有可操作性;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经验,体现国际交流合作中促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共建共享。
三、总体要求
(一)支撑学校人才培养总体目标,彰显专业人才培养特色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应有力支撑学校人才培养总体目标与特色定位,即以城市建设、管理和服务为特色的多科性、应用技术技能型高校,秉持“厚人文、强专业、重实践、精技能、国际化”人才培养理念,致力于培养具有“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有实践、创新和发展能力,具有一定国际视野的应用型专门技术人才。通过公共基础课、公共选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拓展课、专业方向课的科学合理设计,既能彰显各专业人才培养特色,又能实现对学校总体人才培养定位的强支撑性。
(二)强化思政育人,突出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应秉承学校“立德立人立业”的校训,积极创新思政课程,实施专业课程思政化教学设计,开设人文素养、创新创业、劳模育人等方面的公选课,多维度加强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素质、综合素养的培养,以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三)严格方案制定论证程序,确保人培方案的科学合理性
应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论证工作,人才培养方案由各二级学院组织专业负责人和教学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协商制定,严格按照“方案调研——专业制定——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论证——二级学院审定”的程序实施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论证工作。同时要确保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对稳定,原则上人才培养方案一旦审定执行后,不得随意调整和修改。
四、具体要求
(一)课程设置
1.公共基础课
(1)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建筑经济与管理学院、机电工程与信息学院的所有专业第一学期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第二学期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其他二级学院所有专业第一学期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二学期开设《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学时、学分等信息以教学进程表参考模板中的信息为准。
(2)非艺术类专业《大学英语》分两学期开设,总学时128,周学时4,学分8;艺术类专业《大学英语》开设情况由二级学院(部)和基础部协商确定。
(3)工科专业开设《高等数学》,周学时4或6,学分4或6,总学时为64或96,开设学期为第一学期,其他专业选开《经济数学》或《高等数学》,周学时以4为宜,学分4,总学时64,建议开课学期为第二学期。
(4)各专业需选开《应用文写作》或《大学语文》其中之一,周课时以2为宜,学分2,总学时30,开设学期自定。
2.公共选修课
每个专业开设4个学分的公共选修课,公共选修课拟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德育教育、人文艺术素养、创新创业认知能力以及涵盖美学、社会学、心理学、法学、教育学等方面内容,旨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养、审美鉴赏能力和创新创业意识。
3.专业课
鼓励专业通过课程模块化设计,实现专业人才的精准培养。专业课程设置应按照相应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确定6-8门专业核心课程,也可通过专业选修课、专业方向课的开设,构建专业群内平台课程。
(二)学期安排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每学期均按以下方式安排课程:
第1学期前两周为入学教育和军训,3——17周为教学周,17周考查课考核,18周考试课考试。
第2、3、4学期:1——17周为教学周,17周考查课考核,18周考试课考试。
第1至第4学期,每学年安排2周集中实践,集中实践主要包括课程思政、创新创业、专业志愿者活动、劳模基地实践、专业实践等,其中专业实践不得少于2周。
第5学期,原则上现代学徒制培养、产教融合定向培养的专业可实行“2+1”,其他专业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需要进行教学安排。
第6学期,所有专业第1——17周安排为期17周的毕业实习,同时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三)学时与学分规定
1.总学时控制在2600-2800学时,总学分数控制在150左右,实践教学课时数(含实验实训、课程设计、综合实训、顶岗实习、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设计)等)不低于总学时的50%。
2.科学合理地设置、安排教学环节及学时分配,尽量做到各学期的周学时分布均衡,周学时控制25学时左右,最多不超过28学时,最低不低于23学时。
3.16学时换算为1个学分,独立设置1周以上的实践教学环节(含专业实践、综合实训、顶岗实习、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设计))一周计1学分。
(四)教学进程安排
教学进程总体安排应尊重学生的学习规律,科学构建课程体系,注重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的衔接,优化课程安排次序,明确学期周数分配,科学编制教学进程安排表。具体见《2018级教学进程表》参考模板。
四、其他说明
1.请各二级学院、各专业于2018年6月6日前完稿,通过教务系统提交完整方案,并做好人培方案调研、制定与论证材料的存档。
2.根据课程特点与教学要求,确定课程的考试与考查性质,每学期的考试课门数不少于3门,专业核心课程原则上是考试课。
3.中高贯通专业的总学时4800-5000学时,总学分控制在260学分左右。中高贯通专业人培方案的制定应结合专业自身特点和中高贯通实际情况,在公共基础课及专业课等课程设置,以及高职段两年的学期安排上,参照此《指导性意见》执行。考虑到计算机一级考证安排,建议中高贯通专业将《计算机应用基础》在第6学期开设96学时,并在第7学期开18学时(6周,每周3学时)的《计算机应用基础》。
教务处
2018年5月8日
附: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体例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2018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名称及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二、入学要求
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专、职校、技校应届毕业生(即三校生)。
三、学制与学历
全日制学习三年,专科
四、职业面向
表1 职业面向及岗位类别
所属专业大类 (代码) | 所属 专业类 (代码) | 对应行业 (代码) | 主要职业类别 (代码) | 主要岗位类别 (或技术领域) | 职业资格证书 或技能等级证书 |
注:所属专业大类及所属专业类应依据现行专业目录;对应行业参照现行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主要职业类别参照现行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根据行业企业调研,明确主要岗位类别(或技术领域);根据实际情况列举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五、培养目标及规格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与综合素养,适应×××××××需要,掌握×××××××专业知识,具备×××××××专业技能,面向××××、××××领域的技术技能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
1、综合素养
2、专业知识
3、核心能力
六、专业课程体系
(一)课程体系设计思路
注:须突出如何在课程体系设计中体现出思想政治素质与综合素养的培养。
(二)核心职业能力分析
表2 核心职业能力分析与课程设置
序号 | 工作岗位 | 工作任务 | 职业能力 | 对应课程 |
1 | ||||
2 | ||||
3 |
(三)综合素养与职业素质分析
注:应对课程思政、劳模育人、创新创业等方面的课程设置进行描述
表3 综合素养与职业素质分析
序号 | 综合素养 | 职业素质 | 对应课程 |
1 | |||
2 | |||
3 |
(四)实践教学设计
注:充分体现专业特色人才培养模式,如产教融合、现代学徒制、大师工作室、产教研协同等方面,突出实践教学过程对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素养的训练和培养。
表4 实践教学安排表
序号 | 实践教学项目 | 周数 | 教学内容 | 学期 | 场所 |
(五)专业课程描述
表5 专业课程描述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数 | 学分 | 课程目标 | 课程内容 | 备注 |
七、教学进程安排
注:公共课部分必开课的课程名称、课程类型、考核方式、总学分、总学时等信息不能更改;进程表中的《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设计)》相关信息不能更改;课程自上而下按照学期顺序排列。具体见《2018级教学进程表》参考模板。
八、实施保障
(一)师资队伍
注:包括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各专业在校生与该专业的专任教师之比不高于25:1(不含公共课)。高职专业带头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双师型”教师一般不低于60%。兼职教师应主要来自于行业企业。
(二)教学实施
注:教学设施是指满足本专业人才培养实施需要所具备的实训条件、信息化教学条件等。
(三)教学资源
注:教学资源指能够满足学生专业学习、教师专业教学研究、教学实施和社会服务需要的教材、图书和数字资源等,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区、市)关于教材选用的有关要求,并根据需要组织编写校本教材,开发教学资源。
(四)教学方法
注:提出实施教学应该采取的方法指导建议,指导教师依据专业培养目标、课程教学要求、学生能力与教学资源,采用适当的教学方法,以达成预期教学目标。倡导因材施教、因需施教,鼓励创新教学方法和策略,采用理实一体化教学、案例教学、项目教学等方法,坚持学中做、做中学。
(五)教学评价
注:对教师教学、学生学习评价的方式方法提出建议。对学生的学业考核评价内容应兼顾认知、技能、情感等方面,评价应体现评价标准、评价主体、评价方式、评价过程的多元化,如观察、口试、笔试、顶岗操作、职业技能大赛、职业资格鉴定等评价、评定方式。
九、毕业要求
注:毕业要求是学生通过规定年限的学习,修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达到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要求。并对教学计划之外所涉及到的职业技能证书获取、职业技能竞赛获奖、专业组织的其他活动项目等可以抵学分的情况做必要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