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3-06-16 09:54:37      阅读: 2930

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

为做好2023年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要时间节点安排

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启动;

9月11日-20日网上申请;

10月7日-10月10日受理并初审申请材料;

10月底完成能力测试、体检;

12月下旬结束(详见附件1)。

二、重点材料审核工作

1.申请对象。

《教师资格条例》规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为高校“任职人员和拟聘人员”。

2.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

审核申请人是否具有本市统一颁发的《高等教育学概论》、《心理学概论》、《高等教育方法概论》三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为3年,以考试日期为准)。

3.普通话水平。

审核申请人是否具有普通话测试机构颁发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高等学校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免上述三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其他。

审核《教师资格条例》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重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1.信息填报

申请人填写《附件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汇总表》,以学院/部门为单位,于81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rsc@succ.edu.cn。

2.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9月11日-20日自行上网填报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工作,详见《附件: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操作注意事项》。

3.材料提交。

由人事处相关负责人按要求收齐材料后,根据预约时间,统一递交。不再接受个人递交材料。

4.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

申请人在线打印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证,关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时间、地点的相关信息,按时参加市级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5.体检。

申请人根据测试证上指定的时间下载体检表,并根据体检表上指定的时间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指定医院为仁济医院、瑞金医院、公卫中心虹口院区。体检报告将由医院直接送交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

四、其他

1、请申请按照《附件: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递交情况》及《附件:2023年高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样张》,准备好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9月11日-20日到人事处审核。

2、具体要求及申报流程请见附件,如有未尽事宜请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57464112

地点: 奉贤校区图文楼303室

附件1:2023年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docx

附件2: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汇总表--空表(1).xlsx

附件3:2023年高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递交情况--各高校、各医院.xlsx

附件4: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注意事项-各高校.docx

附件5:2023年高校任教学科目录--根据2023年系统整理.xlsx

附件6:2023年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流程相关提问汇总--全体申请人员报名.docx

附件7: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核验确认书.docx

附件8:2023教学任务书参考样式.doc

附件9:各高校材料样张.zip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36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