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发展,根据《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加强双师素质教师培养的实施办法》(沪城建院[2018]122号)(附件一)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18年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程序
1、教师申请
教师个人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并提交相关支持材料,认定申报表归入教师业绩考核档案。
2、部门初审
申请人所属二级学院(部、处、中心)对申请人的申报表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汇总本部门所有申请人情况,填写《2018年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二),连同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人事处。
3、学校审核
学校组织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考核组对“双师素质”申报教师进行初审,初审认定结果报院长办公会审议。
二、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材料的报送要求
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务必于2018年12月15日之前将本部门《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2018年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申报汇总表》以及相关支持材料整理好后,纸质版送至人事处(奉贤校区图文信息楼303室);电子版材料压缩后发送至邮箱(rsc@succ.edu.cn)。
申报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可咨询人事处李伟娣老师,021-57463763。
人事处
2018年11月15日
沪城建院〔2018〕122号关于印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加强双师素质教师培养的实施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