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十四五”(2021—2025年)事业发展规划编制
工作方案
(沪城建院委〔2020〕14号 2020年5月22日)
规划是引领学校发展的行动纲领。科学编制“十四五”(2021—2025年)发展规划,明确办学定位、发展目标、发展举措,是学校抢抓机遇、应对挑战,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必然要求。“十四五”期间是我校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和办学实力,推动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时期,是努力建设上海一流、全国领先、国际有影响的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迈向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化内涵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科研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的攻坚时期。为动员全校上下凝聚共识,齐心协力编制好学校“十四五”规划,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上水平、建一流”目标任务上来,全面实施“双一流”建设任务,为今后五年学校发展指明方向、选好路径,积极应对教育改革与发展新形势,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科学、有序、快速发展,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针,以职业教育现代化为指引,以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要求为指导,以服务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为指向,以培养“超大型智慧城市建设的一流工匠”为目标,深刻领会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上海市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上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30年)》等文件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适应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需要,聚焦“卓越全球城市”建设和“超大城市精细化管理”对高素质劳动者的新要求,依据职业教育类型定位的新思路、职责边界扩展的新使命、教育对象多样化的新挑战、体系建设的新重点、政策制度完善的新机遇、治理结构调整的新变化,准确把握学校办学实际和发展阶段特征,瞄准社会经济建设和行业发展需求,理清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彰显办学特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质培优,将学校建设成为上海一流、全国领先、国际有影响的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朝着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迈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践总结与调查研究相结合
认真总结“十三五”以来的实践经验,并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兄弟院校尤其是国内外高水平高职院校的经验做法,听取包括教育部门、地方政府、合作单位以及关心和支持学校发展的专家学者、广大校友等的意见建议,体现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开放性,使规划制定的过程成为查找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成为凝练思路、凝聚智慧和凝聚人心的过程。
(二)坚持规划发展和深化改革相结合
坚持规划发展与深化改革并重,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融入综合改革思路。坚持以内涵发展、质量发展、特色发展为导向,围绕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科研创新、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谋划改革创新举措。坚持将办学目标与机制建设紧密结合,通过深化内部改革和完善体制机制,增强内生动力,促进具体办学指标的实现。
(三)坚持统筹兼顾与重点发展相结合
发展规划是统领学校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理清思路, 科学编制规划, 确定未来重点建设任务和指标事关学校治校能力、办学综合竞争力的提升和总体发展目标的实现。规划编制既要统揽全局、科学谋划、协调发展,又要切实增强针对性,科学处理“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关系,抓住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影响学校发展的瓶颈问题。要注重长远目标与近期任务的衔接,立足学校当前实际和中长期发展需求,准确把握现有基础和发展潜力,在统筹兼顾的同时,突出发展重点。
(四)坚持科学性和可行性相结合
准确把握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特点和趋势,紧密结合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我校校情,主动适应高职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新常态,全面认识我校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辩证分析存在不足,科学规划未来发展,力求做到规划目标具有标志性、引领性;规划思路具有科学性、前瞻性;规划实施具有可操作性、可考核性。做到事业发展规划与专项规划相互衔接,长期目标、阶段目标与“十四五”目标相互配合和协调,增强“十四五”规划的关联性,使发展规划既立足现实,又富有远见,既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考核性。
三、编制设想
规划执行期为2021—2025年。具体规划编制任务见附件2。
(一)规划的主要任务
1.全面梳理近几年我校的发展思路,总结办学特色和主要成绩,发现问题,寻找差距。
2.全面把握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新特点、新趋势,认真分析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我校发展提出的新要求。
3.科学论证“十四五”期间我校的办学定位、发展目标、发展思路和建设重点。
4.围绕办学目标和工作重点制定有效的战略举措。
5.制定完成各专项规划等。
(二)规划的体系
我校“十四五”规划体系在功能上分为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形成以总体规划为总纲、以专项规划为支撑的规划体系。
总体规划是学校事业发展的总纲设计,是编制专项规划的依据。要求在战略层面加强与国家、地方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衔接,在操作层面加强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
专项规划包括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校园基本建设规划、智慧校园建设规划、科研发展和社会服务规划、国际交流与合作规划、建工学校发展规划、党的建设与校园文化规划等8个子规划。
专项规划是总体规划的延伸,是学校各项事业的细化体现。要求以总体规划为依据,发展目标明晰,重点任务突出,基本措施可行,注重规划指标的量化和可监控。
(三)规划的主要内容
1.总结和分析“十三五”发展规划执行情况、取得的经验与存在的问题。
2.分析与判断“十四五”期间面临的形势、机遇与挑战。
3.“十四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4.实现目标和完成发展任务的对策与保障措施。
四、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
2.《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
3.《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上海教育现代化2035》
4.《中国制造2025》
5.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
6.《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9〕5号)
7.《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9〕12号)
8.《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教师〔2018〕2号)
9.《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590号)
10.《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的通知》(教技〔2018〕6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2018—2022)〉的通知》(沪教委信息〔2018〕28号)
11.《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6号)
1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
13.《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
14.《上海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四五”规划》
15.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
16.《上海市面向2020年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
17.《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沪府办〔2019〕128号)
1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
19.《教育部关于加强“三个课堂”应用的指导意见》(教科技〔2020〕3号)
20.《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19〕6号)
21.《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6号)
22.《教育部办公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 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教职成厅〔2019〕5号)
23.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快智慧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2020年2月10日)
24.《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若干意见》(2020年4月8日)
25.《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上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30年)〉的通知》(沪教委职〔2015〕30号)
26.《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促进在线新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沪府办发〔2020〕1号)
27.《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深化产教融合推进一流专科高等职业教育建设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高〔2019〕11号)
28.《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上海高等教育布局结构与发展规划(2015—2030年)〉的通知》(沪教委发〔2015〕186号)
29.《关于上海职业院校服务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做好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
五、组织机构
1.成立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负责规划的论证、审议和决策,研究和协调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办,负责规划编制的日常协调工作。
2.成立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总体规划编制小组,负责学校“十四五”总体规划起草工作。
3.成立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专家咨询组,聘请教育专家、行业专家以及相关部门领导,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进行指导和咨询论证,为高起点编制规划提供智力支持。
4.各专项规划责任部门分别成立“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小组,具体负责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各工作小组明确一个或几个牵头单位,具体负责规划的起草以及与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六、编制方法
(一)调查研究
编制规划要走出去,对国内外大学特别是同类高职院校的办学模式,以及国家、地方与行业的人才需求进行调研,吸取经验,使学校的规划建立在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基础上。
(二)数据分析
编制规划要注重数据分析,特别是要对学校的学科专业布局、师资队伍结构、人才培养质量、学科专业研究水平、服务社会能力、办学资源获取与利用等核心数据进行比较分析。
(三)上下联动
既要瞄准国家和区域改革发展的整体战略方针,科学预测未来发展趋势,也要注意学校的目标定位、办学特色、发展思路、战略任务等内容的历史渊源和现实基础,确保继承和发展的有机统一,保持规划编制的连续性。编制规划要注重上下联动、承上启下,主动联系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以取得指导,充分调动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参与规划编制的积极性,“上承”国家和地方教育法规,“下启”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以及紧扣学校“十三五”规划任务完成、“十四五”规划谋篇布局、优质校建设任务拓展、“双一流”建设、高水平推进学校治理现代化等重要问题和关键领域。
七、工作进度
根据工作实际和规划编制的具体要求,规划编制工作进度大体分为五个阶段,具体进度安排见附件4。
八、基本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科学的规划是一个反复探讨、磋商、论证、修正并不断充实、完善的过程,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规划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要加强领导,专人负责,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提供充分的人员、经费等保障。
(二)明确思路,科学研判
要按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针,以职业教育现代化为指引,以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要求为指导,以服务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为指向,以培养‘超大型智慧城市建设的一流工匠’为目标,建设上海一流、全国领先、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的基本思路,稳规模、优结构、强内涵、提质量、重治理、保稳定,规划学校在“十四五”期间的发展蓝图,做到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分层建设,推动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规划要增强民生优先理念、智能技术理念、课程思政理念、混合教学理念、社会教育理念等五大理念,化危为机,科学研判“十四五”发展将面临八个方面的重大趋势:工业化进入后期,进入全新的人工智能制造时期;城市化进入后期,进入城市有机更新和城乡人口双向流动的时期;市场化进入深度改革期,进入基于法律和规则的制度完善期;国际化进入分化期,进入全球治理体系的大变革时期;信息化进入新一轮革命期,进入以5G为主要标志的新技术突破期;人口老龄化进入凸显期,进入应对老龄化和鼓励生二胎的交汇期;生态化建设进入关键期,进入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与破坏恶化的胶着期;社会治理现代化进入全面推进期,进入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和确保国家安全的新时期。
(三)明确意义,科学规划
高度认识“十四五”规划的里程碑意义:在历史方位上,是迈进新时代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在指导思想上,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在奋斗目标上,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在世界格局上,是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充分估计未来五年高等职业教育的新形势,要以“聚焦‘卓越全球城市’建设和‘超大城市精细化管理’对高素质劳动者的新要求,培养全球最好的城市建设、管理和服务所需要的复合型、发展型、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明确现状和发展定位。要尽可能抓那些能够影响学校发展的关键指标,尽可能简明扼要,具有可考核性。
(四)调研协调,强化衔接
前期调研是编制规划的基础性工作,是实现规划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基本前提。各单位一定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掌握兄弟院校和自身的真实情况,抓住关键问题,认真研究规划内容,把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做深做实,牵头单位要加强部门与部门的协调,强化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的衔接。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工作的统一安排,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地按时完成规划编制工作任务。
(五)集思广益,民主参与
“十四五”规划事关学校长远发展,事关办学格局的调整,事关每位教职工的利益。在编制规划过程中,要依靠全校教职工的集体智慧,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要充实专家队伍,完善咨询方式,形成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决策咨询机制,使学校“十四五”规划充分体现广大师生员工的意志,成为进一步集聚力量、凝聚人心、振奋精神、促进发展的“兴校工程”。
附件2
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任务分解表
项目名称 | 主编单位 | 负责人 | 参编单位 | 分管 校领导 | |
总体发展规划 | 党委(校长)办公室 发展规划办公室 | 李 静 | 各职能部门 | 范文毅 | |
专项规划 | 1.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规划 | 教务处 | 林春方 王 磊 | 学生工作部 各二级学院 | 郭洪涛 淦爱品 |
2.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 人事处 (教师工作部) | 王晓卉 | 组织部 教务处 科技处 学生工作部 各二级学院 | 范文毅 | |
3.校园基本建设(基本办学条件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 基建处 资产管理处 后勤保卫处 | 罗兴刚等 | 财务处 实验实训中心 图文信息中心 | 李 进 | |
4.智慧校园建设规划 | 图文信息中心 | 姜易群 | 各部门 | 李 进 | |
5.科研发展与社会服务规划 | 科技处 | 荣司平等 | 继续教育学院 各二级学院 | 郭洪涛 | |
6.国际交流与合作规划 | 国际交流处 | 于丽敏 | 国际交流学院 | 郭洪涛 | |
7.建工学校发展规划 | 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 | 吴静妮 | 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办公室 | 杨秀方 | |
8.党建与校园文化规划 | 组织部 宣传部 | 吕 力 尚慧萍 | 纪检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 团委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何 光 | |
二级学院规划 | 二级学院 | 书记 院长 | 联系 校领导 |
附件3
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组织机构
一、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褚 敏 叶银忠
常务副组长:范文毅
副 组 长:杨光辉 何 光 郭洪涛 淦爱品
李 进 杨秀方 吕 力 尚慧萍
成 员(按姓氏笔画):
于丽敏 王 磊 王晓卉 王冀川
尤 优 许晋仙 许 瑾 吕晓东
刘云霄 刘亚龙 纪 永 李会娟
汪 鹤 张哲民 张 蓓 张 弘
应雅泳 邵东东 宋柏红 沈佳秋
吴波立 杨 蕾 林春方 罗兴刚
周献敏 荣司平 姜易群 徐文越
高守雷 康 亮 黄 亮 逯 改
黄诗标 程光英 葛 华 董渭龙
樊 辛
学校“十四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办,负责规划编制的日常协调工作。
学校“十四五”规划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化,由其继任者自然递补。
二、学校“十四五”总体规划编制小组
组 长:李 静
成 员(按姓氏笔画):
王爱花 王梦林 左 韵 刘育青
刘严宁 李日升 吴静妮 张胜永
俞剑玲 蒋成浩 楼欣欣 翟 建
三、各专项规划责任部门分别成立“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小组(名单报备至发展规划办)
附件4
“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时间安排
工作阶段 | 主要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
1.启动部署阶段 | 1 | 起草“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进行调研论证 | 发展规划办公室 | 2020年 5月20日 |
2 | 通过“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 | |||
3 | 召开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动员部署会 | |||
4 | 主编单位成立规划编制工作组,确定主要执笔人,报学校规划编制工作组 | 各主编 单位 | ||
2.文本调研起草阶段 | 1 | 回顾“十三五”规划的执行情况,广泛收集学校“十三五”期间各项事业发展的主要数据和文本资料 | 各编制 工作组 | 2020年 8月30日 |
2 | 收集国家、教育部、上海市相关文件和规划,调研并搜集具有代表性的兄弟院校成熟规划文本并组织学习 | |||
3 | 广泛征求全校师生员工对“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理反馈 | |||
4 | 围绕学校“十四五”时期的面临形势、机遇挑战、发展环境、主要目标、发展思路、战略举措、重大项目等方面形成规划基本思路 | |||
5 | 根据规划基本思路,制定规划大纲,起草各规划文本 | |||
3.形成文本阶段 | 1 | 在充分调研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各规划初稿 | 各编制 工作组 | 2020年 10月15日 |
2 | 采取多种形式,就初稿广泛征求意见 | |||
3 | 加强沟通和交流,做好总体规划、各专项规划及二级学院规划的衔接协调工作 | |||
4 | 形成“十四五”各规划文本 | |||
4.征求 意见阶段 | 1 | 提交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文本,报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审议,形成征求意见稿。 | 各编制 工作组 | 2020年 10月16日—11月30日 |
2 | 下发至教代会代表,修改完善。 | 领导小组办公室 | ||
3 | 汇总各类意见和建议,进行进一步修改,形成审议稿 | 领导小组办公室 | ||
5.审定发布阶段 | 1 | 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形成学校“十四五”规划草案 | 领导小组办公室 | 2021年 1月—6月 |
2 | 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 |||
3 | 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 | |||
4 | 提交学校党委会审定 | |||
5 | 印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并报市教委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