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各附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市教委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综合研判全国及本市疫情防控安全稳定的基本态势,为保障广大师生健康安全,现将国庆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国庆期间全体师生员工原则上不离开上海。如确需离开上海,应在离沪前完成报批手续。教职工按原流程OA报批。学生报批流程为:学生向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辅导员批准后提请二级学院审批,二级学院批准后汇总学生名单提请学生处审批(书面),学生处审批同意后报备防控办。
离沪师生员工要在返校前一天向学校(辅导员或部门负责人)报告离沪期间本人及同行人身体健康状况,并向辅导员或部门负责人提出返校申请。离沪师生员工本人身体健康,符合防控条件的,可返沪返校;如有发热、咳嗽等情况,或曾接触入境未满21天的境外人员的,暂缓返沪返校;返沪后14天内要做好健康观察,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报告学校。
经批准离沪的师生员工离沪和返沪当日须及时报送“日报告”信息,填报“进出上海人员统计表”。
二、经批准离沪的师生员工要加强个人路途防护,须每日测量体温(包括同行人),如有发热、咳嗽等情况应及时就医并报告学校。避免去人员聚集场所,乘坐公共交通须佩戴口罩。
三、经批准离沪的师生员工返校时须持健康承诺书(可在“学校官网—下载专区”下载)、有效证件、绿色“随申码”,现场体温检测合格方可进校。
四、相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加强留校学生的管理,正常开放图书馆、室内运动场所等公共学习、活动空间,并在本市校内外组织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学习、文体和交流、参观等活动。活动组织坚持“小型、不聚集”原则,具体活动安排由学生处汇总后另行通知。
五、全体师生员工要做好日常防护及健康观察,应尽量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各部门、二级学院,各附属单位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理,持续巩固防控工作成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师生度过欢乐祥和的国庆假期。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