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校院两级党政领导干部参与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授课
的实施办法
(沪城建院委〔2019〕56号 2019年10月15日印发)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和市教卫工作党委“三圈三全十育人”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校院两级党政领导干部参与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授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与人员范围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二、授课目的和任务
校院两级党政领导干部参与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授课工作,是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给领导干部布置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这一举措可以发挥党政领导干部自身优势,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师资的多元化,与专职思政工作者优势互补、形成合力,丰富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形式和内容,提升了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
校院两级党政领导干部参与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授课的主要任务如下:
(一)以上率下,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坚持不懈传播马克思主义和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系统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为青年大学生成长成才奠定科学的思想基础。
(二)身体力行,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青年大学生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用中国梦激扬青春梦,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奋进者、开拓者。
(三)率先垂范,引导青年大学生坚定“四个自信”,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引导青年大学生准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科学回答青年大学生关注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自觉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之中。
三、授课形式与要求
(一)授课的主要形式。校院党政领导干部可依据自身实际和工作特点,自主选择读书报告、专题宣讲、形势政策课、新生入学教育、中国系列特色课、入党启蒙教育、毕业生离校教育等多种方式,灵活多样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授课。
(二)授课的次数要求。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参与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授课每学期不少于4课时;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参与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授课每学期不少于2课时;二级学院党政领导干部参与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授课每学期不少于2课时。
四、职责分工
校院两级党政领导干部参与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授课管理工作由党委宣传部牵头抓总,进行总体安排和部署,教务处、学工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各司其职,分工协作。
(一)重大主题理论宣讲。党委宣传部组建由校院两级党政领导干部参与的讲师团,组织集体备课,统筹安排宣讲内容、形式和授课对象,在短时间内掀起重大主题理论学习教育的热潮。
(二)形势与政策课程。马克思主义学院具体负责校院两级党政领导干部参与“形势与政策”课授课安排。每学期期初,马克思主义学院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要点》提供备选专题和课表,校院两级党政领导干部根据自身专长和工作安排选择确定讲授专题、时间、班级并反馈马克思主义学院统筹安排、列入课表,同时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做好集体备课的组织工作;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做好授课领导干部与教学班任课教师的对接和辅助工作,确保教学活动衔接有序、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三)读书报告、专题宣讲、入党启蒙教育等授课工作,由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和学生思想实际,纳入全年工作计划,统筹安排,确保落实到位。
(四)新生第一课、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离校教育等授课工作,由教务处、学工部进行统一部署,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切实保障授课工作落实到位。
(五)中国系列特色思政选修课的授课工作,由各课程负责学院(部、中心)统筹安排,为校院两级党政领导干部参与授课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五、工作要求
(一)党委宣传部要在年初对校院两级党政领导干部参与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授课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定期向校党政领导干部、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提供有关教学资料、素材,适时对没有落实授课任务的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书面提醒;年终要对本年度的授课情况进行统计并向学校党委进行专题汇报,并向有授课任务的校院两级党政领导干部进行反馈。
(二)马克思主义学院要发挥学科研究和师资团队优势,配合党委宣传部做好领导干部参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授课的总体部署安排,提供相关授课资料素材,组织集体备课活动,积极承担重大主题理论宣讲任务。
(三)教务处、学工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在每学期开学第3周向党委宣传部提交校院两级党政领导干部参与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授课的计划安排,第19周提交学期授课汇总材料,材料包括课程表、授课主题、主要内容、时间、地点、授课对象、人数、教学课件、现场照片等。
(三)校院两级党政领导干部参与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授课工作纳入干部考核、三大主体责任述职考评和文明单位考评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