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级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践行“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的教育理念,提供学生更大的个性化发展空间,更好地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以及《上海城建职业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开展 2020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上海城建职业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工作程序,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二、申请及录取条件
(一)2020级在校生(单独招生专业及贯通班学生除外);
(二)第一学期所有公共基础课程成绩合格(含学期补考成绩);
(三)转专业综合测评获得通过;
(四)满足转入专业的设定条件;
(五)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专业不可互转。
三、工作程序
(一)提出申请。
自转专业工作通知发布之日起,学生在学校官网查询《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20级学生转专业计划统计表》)(附件1),根据各二级学院转专业计划数和具体要求,向本人所在二级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填写《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申请表由转出学院填写好意见后根据专业归属流转至对应的转入学院。本次申请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3日,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二)资格初审
1、各二级学院根据遴选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转专业资格初审,并汇总初审通过的学生转专业情况,填写《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初审汇总表》(附件3),打印出来盖好章,于 2021年1月10日前交至教务处(电子版汇总表也发送教务处)。
2、各二级学院根据转专业资格初审的情况,确定各自学院综合测评的时间和地点(所有学院综合测评必须在2021年3月12日前完成),并填写《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综合测评安排表》(附件4),于 2021年1月19日前报送教务处。
(三)综合测评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可在2020年1月31日后在学校官网查询有关转专业综合测评的具体安排,并按时参加转专业综合测评。若不能参加将视为自动放弃,各二级学院也将不再另行安排综合测评。
各二级学院要规范转专业综合测评的过程,做好各项记录,妥善保存登分表、试卷等佐证材料(综合测评环节所涉及的各项原始材料转入学院必须妥善保存至该学生毕业为止)。
(四)录取审批
各二级学院于2021年3月16日前根据申请转专业学生第一学期成绩和综合测评的结果等,拟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并填写《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拟录取情况汇总表》(附件5),打印出来盖好章并交至教务处(电子版汇总表也发送教务处)。
教务处汇总全校转专业拟录取名单,报请学校审批后,于2021年3月20日前发布转专业录取学生名单并在学校官网公示。
(五)手续办理。
转专业录取审批结束后一周内,完成所有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处理和相关手续办理。对于正式录取的转专业学生,转入学院需要继续完成纸质《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的程序流转,同时积极协调物业后勤部门,做好转专业学生寝室安排等事项。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转专业针对的是一般转专业申请,特殊原因(疾病、退役、专业停招等)导致的转专业不在此次申请之列。
(二)依据《上海城建职业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学生只有在新生入学后第一个学期期末,而且仅有一次申请一般类型转专业的机会,其他时间原则上不再受理此类转专业申请。
(三)学生转专业申请被批准后,不得申请退出。学生转入的年级及班级由转入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生转入新专业后,须按照转入年级专业培养方案,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修满相应学分方能毕业。
(四)学生在原专业取得的公共基础课程学分可直接转入新专业,原专业修的专业课学分经申请可作为转入专业的公共选修课学分计入。转专业学分认定在转入新专业后的两周内完成。
(五)批准转专业学生从批准生效之日起开始进入新专业学习。
(六)学生在转专业考核过程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行为的,学校取消其转专业资格,退回原专业,并按照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严肃处理。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0年12月20日
附件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20级学生转专业计划统计表(5).pdf
附件5: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拟录取情况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