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沪教委人〔2013〕4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5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新入职的事业编制及企业编制专任教师(承担列入教务处教学计划课程的教师)。
不列入本次培训对象如下:
1.进校前已有1年以上高校专任教师从教经历的人员。
2.因怀孕、哺乳、患重大疾病等原因影响正常参加培训的人员。
二、培训安排
1.本年度培训拟安排在4月至6月进行,承训单位为华东师范大学。
2.2025年新教师岗前培训实行全脱产培训,以线下培训为主,线上配合的混合式培训形式开展。
三、培训组织
各二级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将其作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基础环节和重要内容,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培训动员和组织工作,努力确保符合条件的新教师均能参加市教委组织的岗前培训。
2.为每位新教师落实一名带教导师,负责指导新教师的校本研修,从教育教学理念、方法、技能以及职业规划等方面对新教师给予指导。
3.全力保障新教师充足的参训时间,不安排独立教学任务,减轻其他工作量,确保高质量脱产参训。
4.新教师岗前培训的结果将作为获得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的重要依据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晋升、奖励等方面的重要参考。
四、学员培训制度
1.参训学员应严格遵守培训考勤制度(附件3),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培训任务。市教委将在培训结束后公布合格和优秀学员名单,并发放结业证书。
2.参训学员未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培训考核不合格,不予发放结业证书。
3.培训期间违反纪律和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五、工作要求
3月14日前请各二级学院(部)将《2025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参训人员汇总表》(附件1)文档及PDF盖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rsc@succ.edu.cn。
如有申请延期人员,请同时报送《2025年申请延期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文档及PDF盖章扫描版,以及相关佐证资料:个人申请(学院审批意见)、延期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 57464112
附件1:2025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参训人员汇总表
附件2:2025年申请延期人员情况汇总表
附件3:2025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考勤制度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