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提升教师综合素养,推动教师队伍建设数字化转型,推进教育强国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3〕3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学校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完成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设立的“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学习。
(一)研修对象
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研修内容
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师德学习教育”、“数字素养提升”、“科学素养提升”、“综合育人能力提升”、“提高学科教学能力”等内容。研修可认定10学时教师培训学时,教师通过个人信息审核认证并完成研修任务后,生成电子学习证书。
教师2023年6月-7月参加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所获学时自动计入本次专题研修学时。
(三)研修方式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选择职业教育学段报名、自主选学,完成配套测试、获得相应学习时长。
研修报名、学习方式与课程设置等与2022年暑假、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总体一致,曾参加2022年暑假研修、2023年寒假研修的教师,无需重复注册,可使用原账号和密码登录,直接报名学习。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应指定专人负责暑期教师研修的联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做好动员部署,以多种方式将有关安排通知到每位教师。
(二)组织研修。要做好研修的组织落实,及时了解教师研修进展情况,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经验交流,切实发挥专题资源在服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提升方面的作用。
(三)系统总结。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要及时总结研修中的典型经验、创新举措、学习收获等,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总结(模板见附件)报送人事处(教师工作部)邮箱:rsc@succ.edu.cn。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要将暑期教师研修作为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有效抓手,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动员教师广泛参与。
(二)加强宣传。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暑期教师研修的开展情况和实效,充分激发教师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鼓励引导教师参与暑期教师研修。强化教师自主参与,力戒形式主义。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15800744848
附件:暑期教师研修情况总结报告(模板)
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学员操作手册(职教)20230715.docx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