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内设机构干部岗位公开提名补充公告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已经核准的《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岗位设置方案》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经校党委会讨论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内设机构干部岗位公开提名工作。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经资格审核,个别岗位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少于三人。根据以上情况,现对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少于三人的岗位进行补充公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
(一) 党委机构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主任
纪检办公室(监察审计室)主任
组织部(统战部、党校、老干部处)部长
宣传部(文明办)部长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部长
(二) 行政机构
教务处处长
科技处处长
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处长
财务处处长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处长
后勤保卫处处长
(三) 群团组织
工会(退管会、妇委会)常务副主席
团委书记
(四) 教学、科研机构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院长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
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院长
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党总支书记
建筑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
建筑经济与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
机电工程与信息学院党总支书记
公共管理与服务学院院长
健康与社会关怀学院院长
健康与社会关怀学院党总支书记
经济贸易学院党总支书记
国际交流学院院长
国际交流学院党总支书记
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
思政教研部主任
城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二、干部公开提名的方法
1.本次补充公开提名亦采取组织推荐、他人推荐、个人自荐等形式。组织推荐由院系党(总)支部、行政教辅部门或党支部提名,他人推荐、个人自荐由学校教职工以个人名义提名或自荐。组织推荐、他人推荐、个人自荐均需填写相关推荐表(见附件)。
2.请于2017年7月10日(周一)16:00前将相关推荐表以书面形式,亲笔签名后,投入设在奉贤校区行政楼405的票箱内,也可以E-mail形式发送至组织部门邮箱:shcjzuzhi@succ.edu.cn
三、干部任职资格和条件、公开提名的程序及有关说明
干部任职资格和条件、公开提名的程序及有关说明与2017年6月30日在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网站上发布的公告内容一致。其中 “党委、群团部门主要负责干部、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应为中共党员,具有三年以上党龄”;补充为“党委、群团部门[除工会(退管会、妇委会)常务副主席]主要负责干部、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应为中共党员,具有三年以上党龄”。
中共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2017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