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高等职业教育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的通知
时间: 2022-04-20 11:09:28      阅读: 1390

关于开展上海市高等职业教育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中办 国办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6号)和《上海市“十四五”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沪教委人〔2021〕64号)等文件精神,打造上海职业教育高水平师资队伍现开展上海市高等职业教育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以下简称“大师工作室”)。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从行业企业引进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发挥其在技术传承创新、技术研发攻关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重要作用,着力培养一批知识型、发展型技术技能人才,着力打造一批高水平师资队伍,为区域经济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推动上海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建设周期及名额

3年,即2022年至2024年。学校可推选2个名额。

请各二级学院(部)限报1个名额。

三、主持人条件

大师工作室建设应围绕上海三大先导产业、六大产业集群,以及养老护理、家政服务、托育等民生行业。大师工作室由高职院校牵头申报,大师工作室主持人是行业企业的高技能人才,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和高超技术技能

大师工作室主持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一)全国总工会授予的“大国工匠”称号获得者;

(二)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的“全国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

(三)上海市总工会授予的“上海工匠”称号获得者;

(四)上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主持人;

(五)具有在某一职业(领域)技艺精湛、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或有突出贡献的高级技师。

主持人工作职责

(一)面向师生传授技艺。大师工作室主持人,应带教上海高职院校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教师,传授绝技绝活,分享来自企业一线先进的技术技能、经验成果等原则上主持人应带教不少于5高职教师。主持人每学年为高职院校学生授课不少于120课时,着力培养高技能人才

(二)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大师工作室主持人,应指导高职院校在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环节,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带领工作室团队开展技术交流、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建立资源共享、合作紧密的产教融合专业建设机制,深化专业内涵发展

(三)促进校企产教融合。大师工作室主持人应协同高职院校与主持人所在行业企业搭建起稳定的交流合作机制,帮助高职院校深入了解产业前沿动态、行业企业人才需求、生产管理流程等,并形成产教融合典型案例。

五、申报流程

各二级学院(部)认真对照申报条件,填写并报送申报材料至人事处,经校级遴选,推荐报送至市教委。

六、申报材料

424日之前,《上海市高等职业教育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上海市高等职业教育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以及技能大师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省、市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相关证明材料PDF格式扫描件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succ.edu.cn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联系方式人事处  张老师  13524618991

附件:

1.上海市高等职业教育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2.上海市高等职业教育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2年4月20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


 

       人事处

2022年4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