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高等职业教育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中办 国办《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6号)和《上海市“十四五”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沪教委人〔2021〕64号)等文件精神,打造上海职业教育高水平师资队伍,现开展上海市高等职业教育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以下简称“大师工作室”)。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从行业企业引进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发挥其在技术传承创新、技术研发攻关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重要作用,着力培养一批知识型、发展型技术高技能人才,着力打造一批高水平师资队伍,为区域经济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推动上海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周期及名额
3年,即2022年至2024年。学校可推选2个名额。
请各二级学院(部)限报1个名额。
三、主持人条件
大师工作室建设应围绕上海三大先导产业、六大产业集群,以及养老护理、家政服务、托育等民生行业。大师工作室由高职院校牵头申报,大师工作室主持人是行业企业的高技能人才,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高超的技术技能。
大师工作室主持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一)全国总工会授予的“大国工匠”称号获得者;
(二)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的“全国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
(三)上海市总工会授予的“上海工匠”称号获得者;
(四)上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主持人;
(五)具有在某一职业(领域)技艺精湛、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或有突出贡献的高级技师。
四、主持人工作职责
(一)面向师生传授技艺。大师工作室主持人,应带教上海高职院校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教师,传授绝技绝活,分享来自企业一线先进的技术技能、经验成果等,原则上主持人应带教不少于5位高职教师。主持人每学年为高职院校学生授课应不少于120课时,着力培养高技能人才。
(二)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大师工作室主持人,应指导高职院校在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环节,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带领工作室团队开展技术交流、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建立资源共享、合作紧密的产教融合型专业建设机制,深化专业内涵发展。
(三)促进校企产教融合。大师工作室主持人,应协同高职院校与主持人所在行业企业搭建起稳定的交流合作机制,帮助高职院校深入了解产业前沿动态、行业企业人才需求、生产管理流程等,并形成产教融合典型案例。
五、申报流程
各二级学院(部)认真对照申报条件,填写并报送申报材料至人事处,经校级遴选,推荐报送至市教委。
六、申报材料
请于4月24日之前,将《上海市高等职业教育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上海市高等职业教育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以及技能大师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省、市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相关证明材料以PDF格式扫描件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succ.edu.cn,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联系方式:人事处 张老师 13524618991
附件:
1.上海市高等职业教育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2.上海市高等职业教育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2年4月20日
人事处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