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工程实训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2019-05-15 10:25:05]

实训室仪器设备是学生进行教学实验、实训,教师科研的物质基础,为管好、用好实验、实训仪器设备,充分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完好)、“三防”(防尘、防潮、防震)、“四会”(会操作、会保养、会检查、会简单维修)、“四定”(定人保管、养护、定点存放、定期校验),保证仪器设备性能完好可靠。

二、仪器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档案内容要包括该附带的各种资料及设备技术卡片。

三、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训室有关管理规章制度。使用大型精密贵重设备,必须进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四、仪器设备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对所管仪器设备应负全面责任,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自行移动、调换或借出仪器设备。危险品由专人保管,要经常进行检查,剧毒、易爆药品不能存放在实训室内。

五、加强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发生故障及时送修,以确保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六、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及器材损坏、丢失,应予以赔偿。因下列情况造成仪器设备及器材损坏、丢失的应令其赔偿。

1.不听从教师指导,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按规定工作的;

2.不遵守制度又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装设备的;

3.未掌握操作技术及使用办法,轻率动用设备的;

4.由于指导教师失职而造成设备损坏,由指导教师负责;操作者不听从教师指导,造成设备损坏由操作者本人负责;

5.粗心大意,大手大脚,操作不慎的;

6.由于不遵守规定制度、主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及器材损坏、丢失的;

七、建立实验室、实训中心二级维修体制。实训中心主要负责仪器设备维修的审定、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实验室和实训中心负责落实具体维修和验收工作。注重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进行测查,发现故障及时修复,防止仪器设备带病运转,确保完成其年度使用。

八、凡在各实验室内修好的仪器设备,维修人员要在《开放实训中心仪器设备修理登记表》上做好登记,并经实验室主任或系负责人核实签字。凡各实验室内不能修理,要求外修的仪器设备,需填写《开放实训中心仪器设备修理申请表》,经各实验室主任签字,送实训中心审核批准后方能送修。

九、仪器设备一般不得拆改,如确需拆改应向实训中心提出申请,说明理由,报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十、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在保证教学、培训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承担校外的实验、实训、测试等任务,所得经济效益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管理人员队伍力求稳定,需调离时必须办理账、卡、物移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