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工程实训室学生、学员实验、实训守则


[2019-05-15 10:29:46]

一、学生、学员必须按时上实验、实训课,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能进实训室,该次实验、实训由本人申请,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安排其它时间补做。一学期累计三次未做实验、实训者不能参加该课考试。

二、实验、实训前应认真预习,明确实验、实训目的、步骤,初步了解实验、实训所用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准备不合要求者必须重新预习,否则不能做实验、实训。

三、进实训室必须保持安静,不打闹,不高声谈笑,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杂物,保持室内整洁。

四、实验时,仪器安装完毕须经指导教师检查后才能进行实验;实验、实训中,必须如实地记录各种实验数据,认真填写“实验、实训数据原始记录表”,经指导教师签字后作为实验、实训报告的一部分,并积极地分析思考,不得抄袭他人的实验记录。

五、实验、实训中不准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其他仪器设备、器皿等,不得进入与实验无关的场所。

六、要注意安全,遵守实训室有关操作规程,节约水、电、材料,遇到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火源,并向指导教师报告,采取紧急措施。

七、对实训室的所有仪器、工具必须爱护,如发现仪器设备损坏,要及时报告,查明原因。凡属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设备损坏的,要照章赔偿。

八、学生、学员实验、实训结束后,由指导教师检查仪器设备有无损坏等有关情况,清理桌面,整理好仪器,并认真如实填写使用记录后,经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训中心。

九、实验、实训后,要认真按要求写出实验报告,认真分析实验、实训结果,正确处理实验、实训数据,不得更改原始数据。

      十、学生、学员要进入实训室做自行设计的实验、实训时,应事先和有关实训中心联系,报告自己的实验、实训目的、内容和所需的实验、实训仪器、材料,经同意后,在实训中心安排的时间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