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实验实训室安全事故,快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及学校财产安全,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安全应急预案(试行)》规定,结合《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19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建筑经济与管理学院实训室安全应急预案。
二、本预案中的实验实训室安全事故是指在使用物业智能化公共实训基地,专业实训机房,专业实训室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的事件。
三、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实验实训室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施,优先抢救人员,同时注意救援人员的身安全
(2)遵从学校统一领导,协同各相关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实训室安全事故发生后,二级学院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会同实验实训中心、后勤保卫处等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相互协作,共同应对。
四、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好隐患排查、风险评估、事故预警、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等工作。
五、学院成立本部门实验实训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小组,配合学校维护安全稳定领导工作小组的进行现场指挥、协调和应急处置工作。工作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并设立专职安全管理员。
六、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好学院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同时积极组织安排管理员和老师参加由实验实训中心、后勤保卫处开展在应急预案演练。
七、明确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人,开展风险评估分析,定期开展部门自查,敛到早防范、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加强实验实训室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和实验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开展事故演练,提高师生自救互救意识和防护能力。
八、实验实训室安全事故现场人员积极组织现场应急工作,在自救、互救的同时应立即启动事故上报机制,学院安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初步判定事故情况,进行现场处置,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各相关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救援。
九、部分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1)发生火灾时,首先应切断火源和电源。如火势较小,应迅速组织扑灭,防止事态扩展;如火势较大或现场有易爆物品存在,有可能发生爆炸危险的,应迅速组织人员撤离现场。
(2)发生触电事故时,应采取积极措施,安全切断电源,使伤员远离电源;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或身体其他部位直接接触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物品挑开电线。
十、事故调查与处理
(1)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后,学院积极采取措施,尽快恢复教学、科研工作环境的正常状态,做好安全措施整改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2)在事故应急响应结束后,在学校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带领下,学院对事故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善后工作进行调查,提出整改措施,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调查结果,对人为原因造成实验实训室安全事故的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和后果严肃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法律责任。
十一、本预案自2019年5月1日开始施行,由建筑经济与管理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