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开展2020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开展2020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
1.推选的范围和对象: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曾获市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重点向学科一线教学教师倾斜。
2.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较高社会声誉,具有一定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3.特别关注推荐人选的育德能力和师德水平,推荐的人选应该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关爱学生、事迹生动、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要特别关注在抗击疫情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1名候选人。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可推荐1名候选人。
曾获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或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称号者,原则上不再推荐。
三、推选要求
1.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特别关注推荐人选的育德能力和师德表现,推荐的人选应该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2.以事迹为基础,统筹兼顾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3.要向抗击疫情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特别是高校医学院和附属医院中的优秀教师典型、参与上海市中小学在线教学视频录制的优秀教师典型倾斜。
四、评选程序
1.部门推荐:二级学院(部、处、中心)按照附件1:《关于开展2020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推荐,经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推荐候选人并形成推荐报告。候选人填写附件2《2020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名册》和附件3《22020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2.学校评议:根据部门推荐情况,学校综合研判后确定我校2020年“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1名,报教委参与综合评定。
五、材料报送
申报部门须于2020年7月6日(周一)前,把附件2《2020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名册》(1份)、附件3《2020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3份)以及学院推荐报告等纸质材料交至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杨浦校区B楼102),电子版材料发至912902231@qq.com。
联系人:张胜永
联系电话:57464112 13524618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