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关于2025年捐赠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项目的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执行规范、高效,现就2025年捐赠项目立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所有通过基金会捐赠的项目
二、立项工作责任人:项目由各执行单位负责完成,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跟进指导及实施结项。
三、项目实施时间: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立项实施流程
(一)已签捐赠协议并在协议期内实施的项目:各项目执行单位要确定项目负责人和联络人。项目执行单位按照捐赠协议和《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确定2025年实施项目并填写《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项目立项表》,经项目执行单位班子会议确认后报校基金会。
(二)2025年新增项目:先签订捐赠协议,确定项目负责人和联络人。再根据捐赠协议和项目管理办法,由项目执行单位填写《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项目立项表》,经项目执行单位班子会议确认后报校基金会。
(三)审定实施:校基金会召开理事会确定最终立项项目后反馈各项目执行单位按计划实施。已确定的项目执行后,一般不予调整。确实需要调整的,应由项目执行单位于向基金会提出申请,基金会审定后按基金会规定流程进行调整。
(四)特殊情况:凡是涉及涉外活动及外币捐赠的,必须提前报备基金会和国际交流处审定后操作。
五、相关要求
(一)捐赠项目的立项工作对捐赠项目的优质执行及捐赠项目的进一步拓展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请各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二)立项表严格依照捐赠协议填制,做到及时、准确、完整。涉及到项目余额等请填表前先和基金会核实。
(三)请项目执行单位于2025年5月10日前将相关附件表格和材料电子版发送到jjh@succ.edu.cn,纸质版提交至奉贤校区图文信息楼420室或杨浦校区双创学院201室。
(四)项目联系人:闫梦之 联系电话:57460250
附件: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项目立项表
附件:2.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立项项目一览表
3.奖教金/奖助学金项目材料清单
4.承诺书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