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校务委员会“推荐委员”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完善治理结构,拓宽校务公开渠道,增强学校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学校拟成立校务委员会。该委员会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围绕学校改革与发展重大事项,为学校党政提供咨询建议、决策参考、监督评议。
根据《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校务委员会章程》,学校面向全校开展校务委员会“推荐委员”推选工作,由个人或组织推荐,经学校评审,最终产生“推荐委员”1名。候选人基本资格如下:
(一)本校教学科研业务单位教师,一般应具有正高职称;
(二)未担任党政职务;
(三)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校发展,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各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高标准严要求地开展好推选工作。请于11月2日中午12点前将《校务委员会推荐表》报送至学校办公室邮箱bgs@succ.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