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十育人”先进典型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5-06-23]   发布单位:宣传部   阅读次数:342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单位党组织:

为更好体现评先评优的正向激励作用,充分彰显先进典型的代表性、示范性、引领性,学校制定了《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十育人”先进典型评选工作实施办法》,将“十育人”先进典型评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现开展2024-2025学年“十育人”先进典型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十育人”先进典型评选工作实施办法》(沪城建院委〔2024〕51号)

二、评选时间节点

1. 7月5日前,开展个人自荐与主管部门推荐。自荐者可根据工作实绩自我申报1个奖项,将自荐表报送所在党组织;典型类型对应主管部门可根据评选条件,向相关党组织推荐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人选。

2. 7月15日前,开展组织推荐。二级党组织在自荐、主管部门推荐基础上按照推选比例和评选原则要求审议确定推荐名单,并将组织推荐汇总表、“十育人”申报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到邮箱:xcb@succ.edu.cn,邮件请以【2025十育人+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命名。

3. 7月25日前,评审组评议。学校党委宣传部会同办公室、组织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团委、教务处、科技处、后保处等组成评审组,根据工作实绩评议排序。评议结果提交学校党委会审议,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4 .9月10日教师节前后,进行表彰奖励和集中展示宣传。

三、相关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附属单位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开展推荐评选工作,把推荐过程当作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宣传育人先进典型事迹的重要途径,激励广大教职工以教育家为榜样,切实增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十育人”先进典型事迹材料内容须紧扣申报类型,准确、生动、翔实,有数据,有案例,有细节故事,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字数控制在1500以内。

联系人:王老师,18817315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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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宣传部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