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关于部分专业名称调整的说明


[2021-03-24]   发布单位:招生办公室   阅读次数:2831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关于部分专业名称调整的说明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精神及市教委相关要求,本市2021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阶段录取的学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以《新目录》专业名称为准。

按照教育部印发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及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本次自主招生中,我校部分专业(含方向)名称调整如下:

序号

新专业名称

原专业名称

1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2

现代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

3

现代物业管理(智能管理)

物业管理(智能管理)

4

建设工程管理

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

5

大数据技术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6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人工智能技术服务

7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酒店管理

8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食品营养与检测

9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老年服务与管理

10

大数据与会计

会计

11

连锁经营与管理

连锁经营管理

12

现代物流管理

物流管理

13

现代物流管理(铁路运输)

物流管理(铁路运输)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