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排摸教职工公租房申请需求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为切实解决教职工住房困难,为教职工的生活和工作提供便利,充分发挥公共租赁住房应有的作用,按照教委文件精神,要求各校对教职工公租房需求情况调研,现对我校教职工租住公租房需求情况进行摸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查对象
1.在上海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编在岗(包括人事代理)教职工。
2.按照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排摸对象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两年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年以上;
(2)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二、摸查要求
1. 填写《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职工公租房需求情况摸查表》(详见附件);
2. 本校双职工以家庭为单位,由职务职称高的一方填写;
3. 请符合条件、有租住意向的教职工请于2018年5月24日前将排摸表交至学校人事处。电子版可发至rsc@succ.edu.cn。
联系人:楼老师; 联系电话:57463763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