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
根据《上海市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0〕68号)、《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的通知》(沪人社专〔2012〕55号)精神,现就做好学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申报条件
1.岗位设置首次聘任后,已聘用在学校正高级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
2.符合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一般应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上工作四年以上。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3.符合《上海市高校教师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任职条件(口径)》(见附件1)。
二、申报原则及程序
学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申报,须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业绩的原则,坚持面向一线、鼓励创新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上海市高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五份),提交至所在学院(部、处、中心)进行初审;
2.经二级学院(部、处、中心)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同意申报的,将同意申报意见及《上海市高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在2020年1月20日前提交至人事处,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至liyina@succ.edu.cn;
3.学校组织资格审查、评议、公示,产生拟聘人选,推荐上报市教委;
4.市教委组织专家评议和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
5.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的申报人员,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任起始时间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核准时间。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李一娜,联系电话:57463763
附件1:上海市高校教师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任职条件(口径).doc
人事处
2020年1月7日